作者: kendar (只拍我想要的)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下午的車禍~
時間: Thu Nov 16 21:54:41 2006

經過在場朋友幫我聽的消息是這樣子
來鑑定的警察
認為對方要負至少8成以上的責任
一來是因為他的車子的位置太超過
二來沒有煞車痕跡對警方來說代表根本來不及反應
警方應該是以這兩點下去推論的
不過
到目前為止對方都有在跟我聯絡
算是很有誠意
所以想說要是她願意負擔這些修理的花費
就好說了
只怕他聽到費用翻臉就是了...
ps..
現在卡到警察要我去做筆錄的時間
他要我禮拜天要去弄好
可是醫生那邊要我先觀察狀況如何到禮拜天
那我可以先跟警察聯絡說延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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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kendar 218-165-90-21.dynamic.hinet.net 發表idome :不和解就等現場鑑定 因為警察的認知並不一定專業            06/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