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oul (劉小米)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撞到闖紅燈的行人了!!
時間: Wed Nov 1 02:50:15 2006
我沒有專業的知識
但是 因為 之前自已的經驗 看過一點點資料而已
先講您的情況
我看到的資訊 大部份 都是說 路口 本來就要慢
有斑馬線 幾乎真的很難立足
就算行人 是闖紅燈...也似乎 頂多說成 7(騎士)/3(路人)的錯
我自已的情況...
車禍地點 不是路口 是信義路上...中正紀念堂那段...
樹有夠多+大 有路燈 根本沒和燈一樣
路人 要違規穿過馬路(安全島 高約80~100cm.....0rz)
我從圓環起步 不到100m 就撞到他 (由此距離可推知 速度不快...)
對方 大腿骨折
我 臚內出血+臉部骨折 (頭 正面著地)
其實 我非常不高興
我真的想不到 我有任何一丁點的錯
但是!!!!
最後請教了專門在保險公司 處理車禍理賠的親戚朋友...
唉.........................
我賠了4萬元.................
私下合解.....................
一來...不想麻煩
二來...專門在保險公司 處理車禍理賠的親戚朋友說...
要搞上法院 也差不多 是我賠個幾萬元
(可能少於4萬吧 可能只要1~2萬 但是 時間換下去 就很不值得了...)
給你參考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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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有問題 請指教 謝謝
※ 引述《ffttyus (SC)》之銘言:
> ※ 引述《linsintz (58S新彩繪 有得等了)》之銘言:
> > 忘記還有刑法的部份 過失傷害
> > 不過由於當時情況為晚上下雨天
> > 傷者又是全身黑 加上闖紅燈 應該可以減少一些原PO的責任吧!?
> > 不過 還是只能紙上談兵 希望原PO處理完之後能夠分享一下
> > 責任歸屬 畢竟 現在還是很多路人覺得走路最大
> > 難免哪天自己不會碰上
> 想請問一下 假行刑人確定違反規定
> 如果被開"因注意而未注意"
> 是否可以說: 我行車出發前已經注意過,確認ok
> 但是違規行人卻超越了我的注意能力
> 而在我已經注意的時候主動投上門...
> (Boom!碰撞)...這樣有沒有辦法全身而退XD!?
> 不然法律等於是把人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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