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fttyus (SC)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撞到闖紅燈的行人了!!
時間: Wed Nov 1 02:18:36 2006
※ 引述《linsintz (58S新彩繪 有得等了)》之銘言:
> ※ 引述《bananafish (祝妳一路好走... ,_,>)》之銘言:
> > 還是不對...
> > 無論他那邊是不是紅燈
> > 有斑馬線就要減速確定在行駛
> > 行人在馬路上是最弱勢的
> > 所以他有行動上最優先權
> > 因此 無論他是不是紅燈
> > 你都要禮讓行人
> > 你不只錯應注意而未注意
> > 基本上 賠償的話 你還是佔大部分的錯
> > 能撈到 7 3就不錯了
> 忘記還有刑法的部份 過失傷害
> 不過由於當時情況為晚上下雨天
> 傷者又是全身黑 加上闖紅燈 應該可以減少一些原PO的責任吧!?
> 不過 還是只能紙上談兵 希望原PO處理完之後能夠分享一下
> 責任歸屬 畢竟 現在還是很多路人覺得走路最大
> 難免哪天自己不會碰上
想請問一下 假行刑人確定違反規定
如果被開"因注意而未注意"
是否可以說: 我行車出發前已經注意過,確認ok
但是違規行人卻超越了我的注意能力
而在我已經注意的時候主動投上門...
(Boom!碰撞)...這樣有沒有辦法全身而退XD!?
不然法律等於是把人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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