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r3a (乘也風雲敗也風雲)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速克達車禍車主,能否集體要求車商賠償?
時間: Fri Oct 27 08:20:37 2006

標題打這樣是因為想到美國的很多賠償案例

想看看新車的廣告,表速很多都超過100km/h

多快,多衝,多有力

試問速克達在台灣哪裡可以合法的騎超過100?

天鵝,GTR,G4,大眼悍.. 哪一個廣告不是講求速度快?

這不是擺明了暗示車主飆車騎快嗎?

美國菸商,果凍,藥物..很多集體求償案例都是這樣

廠商不能為了業績就亂打廣告及設計車子

廠商不正當的廣告內容造成多少遺憾? 多少社會成本的付出?

不知道有沒有法律專長的朋友有意思來提出集體訴訟

求償個100億新台幣把

讓車商為廣告的錯誤暗示付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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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ar3a gw203.winbond.com.tw 發表Alcoholic :飆車騎快? 說真的...這還是要由車主的腦袋決定....      06/10/27
→ Alcoholic :照您的說法,原來飆車出車禍都是廣告的錯? 怪理論..@@    06/10/27
→ lata :把產品弄的像一部賽車一樣來賣 車商的確得負點責任           06/10/27
→ lata :但感覺教育要負更大的責任                                  06/10/27
→ GoldenEye :老實說...這裡是台灣...冏rz                           06/10/27
→ TK :看開點..這裡是台灣                                          06/10/27
→ etl :比賽用場地裡沒有速限...                                    06/10/27
→ motc :在美國告是正常 這裡是台灣....                             06/10/27
→ sagrado :最好給台灣司法上來個高額的懲罰性賠償                   06/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