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r3a (乘也風雲敗也風雲)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速克達車禍車主,能否集體要求車商賠償?
時間: Fri Oct 27 08:20:37 2006
標題打這樣是因為想到美國的很多賠償案例
想看看新車的廣告,表速很多都超過100km/h
多快,多衝,多有力
試問速克達在台灣哪裡可以合法的騎超過100?
天鵝,GTR,G4,大眼悍.. 哪一個廣告不是講求速度快?
這不是擺明了暗示車主飆車騎快嗎?
美國菸商,果凍,藥物..很多集體求償案例都是這樣
廠商不能為了業績就亂打廣告及設計車子
廠商不正當的廣告內容造成多少遺憾? 多少社會成本的付出?
不知道有沒有法律專長的朋友有意思來提出集體訴訟
求償個100億新台幣把
讓車商為廣告的錯誤暗示付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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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coholic 推:飆車騎快? 說真的...這還是要由車主的腦袋決定.... 06/10/27
→ Alcoholic 推:照您的說法,原來飆車出車禍都是廣告的錯? 怪理論..@@ 06/10/27
→ lata 推:把產品弄的像一部賽車一樣來賣 車商的確得負點責任 06/10/27
→ lata 推:但感覺教育要負更大的責任 06/10/27
→ GoldenEye 推:老實說...這裡是台灣...冏rz 06/10/27
→ TK 推:看開點..這裡是台灣 06/10/27
→ etl 推:比賽用場地裡沒有速限... 06/10/27
→ motc 推:在美國告是正常 這裡是台灣.... 06/10/27
→ sagrado 推:最好給台灣司法上來個高額的懲罰性賠償 06/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