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corpiokid (肉粽~賣車卻還窮到內褲鬆)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分享]被警察刁改排氣管該第18條的應變方法
時間: Sat Aug 26 01:50:52 2006

相信很多車友都被刁過
衰一點的還會被開第18條
驗車+1800罰鍰

小弟在此分享一個小方法
不一定全部裁決所都適用
但是我在台北公館那邊水源路(街?)的裁決所試了兩次都有成功

首先帶著罰單&樓上F大提供的相關佐證文件
免填申訴書

直接去"申訴課"找服務人員

去了就直接拿罰單還有佐證資料給他
並且說明開第18條並不合適

表達說願意放棄申訴的權益
要求改判第16條直接當場付款了事

我幫兩位朋友去了兩次
第一次承辦人員面有難色的說要去請示組長
後來組長也"勉為其難"的答應

第二次承辦人員(不同人)也是跑去問組長
組長可能是有經驗了~就直接說OK

然後就把罰單從第18條改判成第16條當場繳費了事了

這招尤其對已經申訴卻失敗的人更有利
我之前申訴失敗~都已經準備好司法狀紙了
去申訴課"聊"了一下
他聽我說要送交通法院~直說幫我改判就好~別把事情弄那麼複雜之類的

問題是因為我的臭脾氣~雖然當時不差那900~
但是其蒙子就是很不好(對開單員警有濃厚幹液)
所以就放棄改判執意要求他們幫我送司法狀紙去交通法院
不過五月底送的案件~到現在都沒有通知說要開庭....
這行政效率實在是..........

唉~


總之~有因為排氣管被開第18條的車友可以試試看這招
說不定就真的能花錢消災了事了
(我是比較喜歡據理力爭拉X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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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scorpiokid 59-115-49-59.dynamic.hinet.net 發表niennien :(y)   據理力爭                                        06/08/26
→ photoman :(y)   據理力爭                                        06/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