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odrink (No-Drink‧沒有飲料)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紅燈可右轉嗎???一句原則性開放真讓人不解
時間: Tue Jul 25 02:49:00 2006

※ 引述《andtanfs (馬口魚)》之銘言:
> 就是跟朋友討論很久了
> 某某官員說原則性開放
> 但是我有的朋友就是友被抓
> 有的朋友則是沒事
> 這倒底是什麼情況
> 我都搞不清楚了
> 翻過精華區也沒有類似的文章
> 有哪位板大可以幫我解答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民國 94 年 12 月 28 日 修正)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二十三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 ******** 號令發布
第 .............53~55條........,定自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

    第 53 條

    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一千八
    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前項紅燈右轉行為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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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個人心得

回到最原始的概念...紅燈停,綠燈行

紅燈沒有加上行車方向指示燈就是不能走

這樣就沒有什麼好疑惑的了

希望想著會不會被抓的人越來越少

重視自己有沒有違規的人越來越多

法令、制度和執行可以越來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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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nodrink 218-166-49-18.dynamic.hinet.net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