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ermas (縮缸魔人keep walking)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4/26要去調解委員會(準備上法院了)
時間: Wed Apr 26 15:25:44 2006
> 所以我現在來請問 提訴書送出去到上法庭大約需要多久?
> 因為我爸5月份要出國一個月,簽證 機票 什麼都弄好了 沒法取消
> 擔心只有我或我媽上法庭處裡的不好
> 如果要超過一個月,我現在就可以寫提訴書,就不用等我爸回來後再提訴,否則又要
> 多等一段時間了!
> 還有,我還在考慮要不要告他過失傷害......上刑事法庭又要多花一段時間
> 也不確定告不告的成,如果告下去值得嗎?
> 謝謝!
1.對方沒受傷,他告你頂多告民事,你可以告他過失傷害,拿驗傷單跟當初的事故筆錄單據
去派出所跟警察說你要告他過失傷害,他就會幫你寫訴狀了
2.台北通常派出所送到分局可能會再叫你去補作筆錄,大概1個月
分局再幫你轉送地院到檢察官開偵查庭大概1個月,外縣市我就不知了
3.檢察官偵訊完後會幫你轉送鑑定,到時你就知道告不告得贏了
4.如果你確定對方有責任的話,刑事基本上就會成立,此時對方一定划不來,法官會為了省
事拿刑則嚇對方,隨便判個3個月,90天一天易科罰金900這樣就要81000罰金+前科
且罰完後再轉民事庭再依責任%數算要賠你多少錢
5.通常法官嚇完後,對方就會妥協,此時合解記得要在法院當庭合解,這樣才有法律效用
別私下合解,否則萬一對方不付錢,到時你又得重告一次民事訴訟
6.到時你也不用怕啥,你又沒作錯事,法院也沒這麼可怕,你只要把過程照實講而已
又不是去扯謊(不過記得態度要乖一點,法官才會對你比較好)
7.我覺得責任規屬上的重點除了路權第一外,有沒有使用燈號手勢變換車道,有無超速,
,有無依照號誌或指揮行駛,,""最重要的有沒有注意路況""(應注意而未注意,就是說
你一定要表明有注意到對方的動態,且依常理判定雙方移動方向)假使你清楚對方會
跟你碰撞,那你就必須閃避(不能仗著自己路權而不讓路,這也有責任)
8.所以一切的重點,事發當時的筆錄非常重要,一定要清楚表明有注意路況及沒有違規
通常後面派出所提告/檢察官偵訊/鑑定委員會/法官問訊,都只是依筆錄再問一次有
沒有疑點,或有沒有說謊的情況
9.如果自己有錯要趕快認錯,別跟對方硬坳,能現場合解是最好的方式,等對方回家後算清
楚所有損失後就賠不完了,再加上對方越想越火大再多加一筆精神賠償就.......
10.我是覺得不管是汽機車,新車舊車,記得加保駕駛人傷害險,及第三責任險,保自己也
保護別人,萬一你撞到雙B,有個第三責任險幫你賠,比你賠不出來得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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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hermas 從 61-217-110-162.dynamic.hinet.net 發表
→ seric34 推:推. 06/04/26
→ photoman 推:hermas已經是車禍實務達人了 XD 06/04/26
→ yuyen 推:對方太白濫刑事就告下去吧 記得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06/04/26
→ yuyen 推:以刑逼民 而且還可以省一筆單純民事的訴訟費用((._.) 06/04/26
→ sagrado 推:是高手..努力寫過程..幫忙推 06/04/26
→ hermas 推:這要感謝photoman跟大同公司法律處長的支持呀 06/04/27
→ hermas 推:要想清楚再告呀,我去年9月告到今年4月才見到刑事法官 06/04/27
→ alex0705 推:我並不是非告不可,只是對方太沒誠意、態度惡劣讓我 06/04/27
→ alex0705 推:跟我爸覺得很不高興 06/04/27
→ NovaShin 推:大王M~大王M 06/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