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mans (罐子)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差一點騎車撞死兩個人
時間: Fri Mar 17 20:17:46 2006
※ 引述《CrBoy ( [L7Y-886] )》之銘言:
> 我是很想知道 如果沒超速 撞到闖紅燈的人
> 而且他是突然闖出來(來不及反應)
> 這樣子有責任嗎? 也不算應注意而未注意吧
> 反應時間不等於0應該是屬於人類天生的 有注意而來不及煞車這樣有錯嗎?
> 例如說 我時速40km/h 他在我1公尺前突然從一台車後面跑出來
> 反應時間0.1秒計算 在我反應過來的時候 早就已經撞到他了...
前幾天在中山北路
大概已經綠燈有個兩三秒以上
大家都是起步的時候
就看一個阿桑推著手推車
幾乎"斜越"整個中山北路
我不誇張 他走斜的
在中山北和民生東路口
就看不管往北還是往南的車子全部都為了他緊急煞車
而且他老人家還繼續走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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