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ola (笨呆呆)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我發生肇事逃逸的車禍
時間: Thu Dec 22 16:58:31 2005
※ 引述《jsmsn (小紅馬溜溜車)》之銘言:
> ※ 引述《dola (笨呆呆)》之銘言:
> > 請各位有相關經驗的前輩或者是知道的大大們能提供建議
> > 謝謝!
> 告他傷害,刑事的傷害罪如果成立,對方會留有前科
> 用這個來逼對方和解
> 要特別注意的是
> 刑事告訴要在六個月內提出
> 民事告訴則是兩年內
> 就算對方答應和解,也要在六個月內把該拿的錢全部拿到
> 如果不行,就趕在六個月到期前,同時提出刑事和民事告訴
> 因為如果被他拖過六個月,他就只剩民事責任了
> 到時要拖多久就很難講了
> 所以一定要拿刑事責任威脅他,他很快就會屈服的 XD
> 至於你可以要求的民事賠償有
> 1. 財產損害:車輛恢復原狀的費用
> 2. 身體損害:包括「醫療費用」、「不能工作的損失」
> 及「喪失或減少勞動力的損失」
> 3. 精神損害(前提是要先有身體損害):
> 不需提出任何證明,你只要提出金額,最後的賠償金額由法官裁定
> 肇事逃逸的部分是要個別提出,或是附加在傷害罪上
> 你要再問問看,這部分我不是很清楚
> 祝好運 :)
此事的後續發展是12/26被法院傳去開庭
但是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做才可以有勝算...
警察有先去查他的車籍地址,但是說住在那邊的人並不認識撞我的人(??)
最後整個案件交由地方法院處理
今天一時興起又來看看之前大大們的建議...
心中又憂慮了起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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