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smsn (小紅馬溜溜車)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我發生肇事逃逸的車禍
時間: Sat Sep 10 00:39:53 2005

※ 引述《dola (笨呆呆)》之銘言:
> 發生日期  7/25
> 處理狀況  現在交大說有藉著我抄的車號雙掛號給對方,但是對方並沒來做筆錄
>           交警的意思是說我必須要去派出所做筆錄,用肇逃跟公共危險罪告他
>           才能夠逼對方出面,我只是個學生,很忙,車子也是老闆借我的,希
>           望對方能夠賠償我機車的修理費用及醫藥費(我知道可以跟保險公司
>           請,但是他肇逃我很不爽)如果進入刑事程序應該會很麻煩並拖很久
>           ...
> 問題      是否如交警所說,只剩下這條進入刑事程序可行?如果進入刑事程序
>           我贏的機會大嗎?我有沒有辦法用更快的方法拿到他的聯絡方式呢?
>           強制險所保險的公司在這件事中還有什麼幫助?
> 請各位有相關經驗的前輩或者是知道的大大們能提供建議
> 謝謝!
  告他傷害,刑事的傷害罪如果成立,對方會留有前科
  用這個來逼對方和解

  要特別注意的是
  刑事告訴要在六個月內提出
  民事告訴則是兩年內

  就算對方答應和解,也要在六個月內把該拿的錢全部拿到
  如果不行,就趕在六個月到期前,同時提出刑事和民事告訴
  因為如果被他拖過六個月,他就只剩民事責任了
  到時要拖多久就很難講了
  所以一定要拿刑事責任威脅他,他很快就會屈服的 XD

  至於你可以要求的民事賠償有
  1. 財產損害:車輛恢復原狀的費用
  2. 身體損害:包括「醫療費用」、「不能工作的損失」
               及「喪失或減少勞動力的損失」
  3. 精神損害(前提是要先有身體損害):
     不需提出任何證明,你只要提出金額,最後的賠償金額由法官裁定

  肇事逃逸的部分是要個別提出,或是附加在傷害罪上
  你要再問問看,這部分我不是很清楚

  祝好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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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護的是懂法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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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jsmsn 220-137-110-185.dynamic.hinet.net 發表
  Modify: 05/09/10  0:42:06 unzap :懂法律的人才會被法律保護                                 05/09/10
→ timega :肇事逃逸比較好處理  因為這是在公共危險罪章底下          05/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