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hotoman (佛頭一定要冷靜)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請問大家錄音的問題
時間: Fri Jun  3 13:04:14 2005

> 因為有車友再回我文提到毒樹果實原則,所以我轉貼一下佛頭大大之前的發言
>      毒樹果實只能處理「刑事訴訟程序上的證據法則」
>      進一步說,你問的是一個民事侵權行為中,哪一方有過失(或與有過失)
>      以及行為與損害結果間是否有因果關係的問題,絕不會和毒樹果實有任何
>      關連。
> 以上是大大之前的發言,照這樣看來,除非車禍的告訴層級到達刑事的程度
> 不然的話毒樹果實應該都不適用,對嗎?
> 如果是這樣的話,就算我是非法的錄音,也可以當作證據?
> 另外,像是第4個問題我在詳細敘述一下...
> 之前我在store版上有一個天鵝車友放上他與車行爭吵的實錄
> 所以才會衍生我第4個問題,如果車友與店家在爭吵時...
> 假設我雞婆用隨身碟錄下了,那如果我送給車友當作證據
> 這樣有效用嗎?


       先說一下,證據禁止的問題很複雜,比我有研究的人很多,
       而且這裡應該沒必要扯那麼遠,所以就不多說了 :)

       不過所謂毒樹果實,是針對「違法取證所得之證據的『衍生』證據」,
       也就是根本不是針對違法取證所得的證據本身,所以您說的問題不用扯
       到毒樹果實。

       另一方面,諸種嚴格的取證限制不但只存在於刑事訴訟裡,原則上更是
       針對國家行為,私人錄音比較沒有刑事訴訟法上的違法取證問題(而且
       違法不等於禁止使用)。

       您的錄音不但是私人錄音,又還不見得違法,在民事訴訟裡當作證據應
       該沒啥問題。不過證明力有多少(對於法官的說服力)是另一個問題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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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過民事訴訟裡是否另有取證問題,我不清楚,請更有研究的補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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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photoman 218-160-179-198.dynamic.hinet.net 發表DavidIce :法官好像有用來參考吧....                              05/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