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evett (3P是一定要的阿)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請問大家錄音的問題
時間: Wed Jun 1 02:23:02 2005
大家好
我想請問一下錄音的問題
因為大家都說舉證有困難,我想現在隨身帶個可錄音的MP3隨身聽
應該比以前有可能了,所以錄音證據的取得也比以前簡單許多。
那現在問題來了...
1.如果我是當事人,車禍後的錄音是否可為證據?
2.如果錄音,需要告知當事者嗎?
3.假設我有錄音,車禍當時他說一套,寫口供時又是另一套,
這樣錄音可作為"偽證"的證據嗎?
4.如果不是,雞婆的錄音可成為證據嗎?
(像是之前有人散佈的車行糾紛錄音,是否有違法的可能?)
這些是小弟我小小的疑惑,希望大家解惑,感激不盡...
如果有言語邏輯上的錯誤,尚祈見諒。
--
從我們認識的那天起 我便一直深深的覺得
上天給我的唯一任務 便是讓妳歡笑快樂
並且陪伴妳共度餘生~
--
╭┼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 Author: levett 從 Par42.cse.nsysu.edu.tw 發表
→ hermas 推:北市交大做筆錄就會錄音了 05/06/01
→ owen 推:警察蒐證錄影錄音是一定要告知的 平民就不知道了 05/06/01
→ leeeric 推:前三個答案都是肯定 第四個看不太懂 05/06/01
→ hcp 推:那毒樹果...??? 05/06/01
→ leeeric 推:所以說要錄音要告訴對方阿= =| 05/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