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evett (3P是一定要的阿)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請問大家錄音的問題
時間: Wed Jun  1 02:23:02 2005

大家好
我想請問一下錄音的問題
因為大家都說舉證有困難,我想現在隨身帶個可錄音的MP3隨身聽
應該比以前有可能了,所以錄音證據的取得也比以前簡單許多。

那現在問題來了...
1.如果我是當事人,車禍後的錄音是否可為證據?
2.如果錄音,需要告知當事者嗎?
3.假設我有錄音,車禍當時他說一套,寫口供時又是另一套,
  這樣錄音可作為"偽證"的證據嗎?
4.如果不是,雞婆的錄音可成為證據嗎?
  (像是之前有人散佈的車行糾紛錄音,是否有違法的可能?)


這些是小弟我小小的疑惑,希望大家解惑,感激不盡...
如果有言語邏輯上的錯誤,尚祈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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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我們認識的那天起  我便一直深深的覺得
    上天給我的唯一任務  便是讓妳歡笑快樂
         並且陪伴妳共度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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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levett Par42.cse.nsysu.edu.tw 發表hermas :北市交大做筆錄就會錄音了                                05/06/01
→ owen :警察蒐證錄影錄音是一定要告知的  平民就不知道了            05/06/01
→ leeeric :前三個答案都是肯定 第四個看不太懂                      05/06/01
→ hcp :那毒樹果...???                                             05/06/01
→ leeeric :所以說要錄音要告訴對方阿= =|                           05/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