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ta (理財理財)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我也寄信到民意信箱....
時間: Mon May 9 18:03:46 2005
主旨:對於改裝的建議
陳情內容:
姓名: XXX
性別: 男
職業: 學生
電子信箱地址: xxxxxxxx@********
信件內
容:
最近加強取締機車改裝,雖然我的車並沒有加以改裝,但是因為對於機車的維修有
興趣所以對於改裝有點建議...
為了安全而改裝:
有些人買車的時候是配備鼓式煞車,但是鼓式煞車因為煞車效率較差,故有些人會為了
安全改裝碟式煞車,但如果依照規定是不可以做如此的改裝,如要將車賣掉再買一台有
碟式煞車的車反而浪費時間和金錢
為了舒適而改裝:
機車做出來就是一個樣子,但是人有高有矮有胖有瘦,友人就因為身高太高而車子太
小,所以將機車腳踏改裝而後移,使他能夠騎的輕鬆舒服
為了美觀而改裝:
我不否認我們現在年輕人比較愛美愛現,車子買到之後常不甘於制式的外觀而改裝它的
外觀,在外觀改裝方面不外乎改的更流線、符合自己想要的樣子或是改變顏色花紋,而
非改變車體結構或引擎排氣管之類的
其他還有像是為了特殊需要而改裝(像是置物側箱、引擎轉速表...等等)諸如此類,雖
然有些改裝的取締並不合理但也不能完全的開放車輛的改裝,像是有很多車改裝藍色的
方向燈泡,在白天機乎沒辦法看到方向燈在閃,十分危險;或是改裝大燈而沒有調整角
度,以至於常常由於過於明亮的大燈何不適合的角度而直射其他駕駛人的眼睛,險象環
生....
在改裝於否每個人都有自己認可的一個程度,但也因每人所認為的不同所以有時會有一
些影響他人的改裝或不適合的改裝,而其中的準則也只有期望在上位者為我們界定
之,而不是一味的將所有改裝車量歸作違法,畢竟生產廠商常因為成本的問題,將車設
計、定位在提高利潤或受歡迎,且能有經濟能力購買符合自己需求的人並不多
感謝抽空看完我的信,謝謝
交通部公路總局 電子郵件回覆函
機關地址:100 ********段70號
承辦人及電話:張耀輝 (02)23113456
傳 真:
電子信箱:
受文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4年5月9日
發文字號:路監牌字第********號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回覆意見:
一、有關台端函詢鼓式煞車改為碟式煞車、機車腳踏桿往後移及變更顏色等乙節,查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汽車顏色、式樣、輪胎隻數或尺寸‥‥引
擎、車架、車身、使用性質‥‥如有變更,均應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登記。」,故車主
對於上開汽車配件及規格等作變更,均應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檢驗及變更登記,始符
合法令規定;汽、機車製造廠對於各型式之汽車均有其專業設計,故對於原廠設計型
式做變更,除有違法規規定外,並影響行車安全;另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
條第一款規定:「各項異動,不依規定申報登記者」及第二款規定:「燈光、雨
刷、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者,或其他設備擅自
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者。」處新台幣9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故
汽、機車擅自改裝及變
更原有型式及規格,違反上述規定者,警察得依法舉發之。
二、另對於函詢有關變更顏色乙節,台端自可依上開規則第二十三條規定,向公路監
理機關辦理檢驗及變更登記;惟對於汽車改裝有違反上開條款後段所規定其他設備擅
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係以「致影響行車安全者」,方為違規舉發要件,故車輛改
裝後是否違法,宜由員警依法規及具體事實認定之。
三、對於台端關心路政,提供寶貴建議,本局謹致謝忱。
交通部公路總局 敬啟
正本:XXX君
副本:交通部秘書室(94003052)、本局秘書室(研)、監理組(牌)
(See attached file: 交通部公路總局人民陳情案件處理情形調查表.doc)
如有任何疑問請回信至以下信箱:交通部民意信箱<motceyes@********>
並可點選下方連結針對該陳情案填寫滿意度調查表:
http://pub.motc.gov.tw/public/intereyes/eyes00ee.nsf/0/A193C6776C93D75F48256FFC
000AD820?editdocu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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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顏色、式樣、輪胎隻數或尺寸‥‥引
擎、車架、車身、使用性質‥‥如有變更,均應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登記。」,故車主
對於上開汽車配件及規格等作變更,均應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檢驗及變更登記,始符
合法令規定
請問真的登記過就ok了嗎?
如果是真的,為何哀嚎聲不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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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 Author: lata 從 218-165-80-60.dynamic.hinet.net 發表
→ terminator 推:真是傷當標準的官方回答呀( ′-`)y-~ 05/05/09
→ dackwu 推:那改全段銀色鈦管到監理所辦理變更登記會不會不給辦 05/05/09
→ dackwu 推:順便條伯伯對你微笑"小子,沒抓你還自投羅網..." 05/05/09
→ psilons 推:真的可以登記就沒這些問題了吧... 05/05/09
→ psilons 推:,方為違規舉發要件,故車輛改 05/05/09
→ psilons 推:它有寫說,是否影響安全,依警員視實際情況而定 05/05/09
→ psilons 推:就是說警察如果覺得碟煞會摔死,改碟煞就是危險吧 05/05/09
→ lata 推:給一樓:還好啦 我覺得有進步了 05/05/09
→ horsema 推:覺得他們的回答跟廢話差不多...只是把法條列出來而已 05/05/09
→ loser 推:推樓上的 有回跟沒回一樣!!! 05/05/10
→ ain 推:噗~~要去哪登記呀? 根本不能登記 05/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