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ota (我要寫一個"累"字..)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撞到救護車
時間: Wed Apr 27 13:14:21 2005
※ 引述《alen (我想換皮衣...XDXD)》之銘言:
> 原文恕刪~
> 正常來說 一般聽到警鈴的狀況下 我都會減速靠邊...因為也不知道救護車的方向
> 同向 對向 左右 都不知道...直到看到救護車通過了以後我才會恢復原時速
> 我想這是一種禮貌吧 將心比心一下...沒有說您不是的意思 您車速已經放的很慢了
> 只是希望大家在聽到警鈴聲的時候能讓一下(不管是開車or騎車)...
> 讓救護車快速的通過 他們是很偉大的!(我是這麼覺得的啦...)~
另外我想說一下...
在這個站上的確騎車的人較多....
所以很多時候的思考方向會比較以騎車為出發點...
但是開車的時候...
是很難做到聽到聲音就靠邊的....
例如台中市的台中港路是快慢車分道,快車道就有六線了...
開車走內線行經路口聽到警笛聲....啊這是要怎麼靠邊...XD
在還沒搞清楚聲音來源方向時貿然減速也可能造成其他車輛的危險....
我是覺得實際在開車時聽到警鈴的狀況下大都是要先搞清楚聲音來源...
而汽車隔音又遠遠好過安全帽,所以真的比較難做到馬上反應...
所以我覺得真的不太應該完全歸咎於原po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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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ike321 推:啾踏大寫的很有道理啊 05/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