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uick (Rick)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問題] 自行和解後
時間: Wed Mar 16 11:34:26 2005
※ 引述《Sato (我只會對妳這麼好)》之銘言:
> 昨天早上騎車上學發生意外
> 我承認是我的錯
> 對方是女的 她可能是嚇到 一時爬不起來
> 還叫了救護車 還好沒有大礙 我都快被嚇死了
> 有請警察備了案 當下我就和她老公決定和解了
> 1000(車)+4000(人=>掛號費+部分負擔+一日所得+精神上損害賠償)
> 是賠多了 不過我想 是我的錯 花錢消災
> .................以上不大重要.........................
> 請問我要請她們簽和解的切結書嗎?
> 因為如果事後她有什麼內傷
> 我想我是賠不起的
去年我同學也面對過類似的問題
要和解.很簡單
條件談妥.雙方到警局.在處理該車禍的員警面前簽合解書就好了 (這方面可請教警察)
如果雙方都有誠意的話.就好辦多了
不用找調解委員會.更不用提起傷害或毀損告訴後再合解.(這兩項是有紛爭時才用得到)
醫藥費方面.....你真的虧大了
因為你那4000元是白花的!!!!!!
既然你都有向警察備案了.那你就可以拿著相關資料向保險公司索賠
汽機車一定都有保強制險.所以醫療費這方面應該要交給保險公司負責.不然保費繳假的唷
至於保險公司賠償到什麼程度?
最基本的.從頭到尾的醫療費保險公司都要負全責(前提是在理賠額度內)
而其他的.車輛毀損.無法工作的損失等部份就看你保險的內容了
稍微講一下我同學的例子給你做參考
我同學是去年騎車被汽車撞.對方過失較大.
因為對方的汽車有保全險.所以對方願意私下合解.但仍有至警局備案
事後由對方保險公司出面
車輛方面.部份車殼破裂.賠了8成.約7000元 (我是車主)
人員方面.待療程告一段落後.請醫師開診斷證明.備齊所有收據.保險公司全部理賠
另外我同學當時有打工.受傷期間不能工作的損失也有理賠.好像賠了幾千塊
所以現在你最最最基本的.人員受傷這方面你不用承擔賠償的風險
趕快拿起你的機車強制險保險卡...打電話去保險公司吧~XD
還有一件事忘了說...
強制險針對人員傷亡的理賠...和肇事責任的歸屬是不相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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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900530 推:你說的沒錯,但是如果沒有那4000的話,我想要和解可 05/03/16
→ tf900530 推:能沒那麼容易吧(會被誤認沒誠意) 05/03/16
→ maxt 推:誠意應該不是指那4000元吧而是妳勇於負責的態度吧 05/03/16
→ APEXPERT 推:先提告訴再和解的原因是怕對方翻臉... 05/03/16
→ APEXPERT 推:和解以後對方還是可以提起告訴的... 05/03/16
→ Sato 推:謝謝各位大大的建議 人沒事就好了 錢是花多了 05/03/16
→ Sato 推:不過我想 錢在賺就有了 人沒事最重要 謝謝大家 05/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