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ktwo (大涼麵車業-阿芃)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發生車輛了 想請教一些問題
時間: Tue Dec 16 12:55:34 2003
※ 引述《AKS74 (鐵金鋼)》之銘言:
> 上周二發生車禍 原因是一台小發財車從我左後方超車之沒按喇叭也沒閃燈
> 他的車右後方勾到我的左手把 然後接著失去平衡當農夫 目前是左手骨折打兩根釘
> 左腳膝蓋種的不像話 全身多處擦傷 目前得在家靜養1~2個月 現在用單手打著字
> 對方事發一開始態度不錯 還會虛寒問暖 後面手術完後態度大變 堅持是我閃避右車
> 自己去撞他 並惡劣的叫我快去告他 他說反正他輸了他公司的第三則任險會幫他賠
> 我輸了他一毛都不用出 我本來不想鬧大 因為勞民傷財他又會有前科
> 我也很緩和的只要求他幫我修好摩托車跟負擔我這兩個月幾千元的伙食費就好
> 但對方實在太惡劣 前兩天還打電話來"堅持" 叫我快告他 看來只好跑法院了
> 朋友是說這要對他提出傷害跟負帶民事賠償
妳就去警察局說你要對他提出告訴,由檢察官判斷是否起訴
> 因為還是學生 目前我也很擔心訴訟費用太多跟官司贏面有多少
刑事訴訟不用錢,不管官司輸贏否,訴訟是很曠日費時的,通常刑事附帶民事
法官都會把民事部分轉到民事庭,這樣壹來你就有兩個庭得開,等民事勝訴
等個二十日,被告無上訴時,法院會發確定證明給你,妳還得去國稅局調他的課稅資料
調完,看它有無存款或薪資,這個財產跟所得要花2000元,調察完再寫強制執行狀送致
法院,執行費用是你請求金額的千分之八,然後等法院的文書,看它在哪個銀行有存款
而那個分行無異議,你才得請書記官核發移轉命令,才可以拿到錢
呼,講了好多,是它不理妳,你才需要準備的程序,一句話,當庭和解吧
> 現場圖是只寫撞擊點 也就是他車右後方勾到我的左手把 而他當時有自行移開他的車
> 筆錄部份一樣堅持是我閃避右車自己去撞他 而我是認為他是後方來車沒保持安全距離
> 參考了板上前人的討論是表示後車撞前車通常是後方車的錯 但承辦員警說這種事都
> 會判的模菱兩可 所以想請教板上有經驗的前輩能幫我解惑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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