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ktwo (大涼麵車業-阿芃)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請教一些問題...
時間: Fri Jun 18 17:16:46 2004

※ 引述《ETBOITE (撐不住)》之銘言:
> 今天在桃園台一線的一個路口
> 我往台北的方向
> 對向路口有一位直接要左轉的老伯
> 我看到他然後我煞車慢下來  又看到他放了一隻腳下來停在快車道上
> 我想說他要讓我先過  所以我趕快催油趕快過
> 正當我接近他的時候  他突然又衝了
> 就這樣來不及煞車也來不及閃的情況下
> 我撞上了他
> 後來警察來了市說我的路權大於他
> 他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
> 我的問題是
> 1.禮拜五就是今天晚上要做筆錄
>   警察應該會先要求和解
>   如果他願意賠我
>   是否金額與明細皆應寫在和解書上然後對方和我簽名?
    記得拿了錢再簽和解書
>   那如果他不願意賠我的話
>   那只有走上法律途徑
  是的
>   那請問我需要些什麼文件嘛?
>   備案單  現場事故圖  還有?
  這看你有無受傷,有受傷則請警察機關因無法和解移送地檢署,刑事訴訟附帶民
  事訴訟。
> 2.我可以求償什麼?
>   醫藥費  修車費?
>   那其他像安全帽之類的呢?
  上述費用皆可請求,是屬於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範圍。
  也可以請求因此次侵權行為所造成你的不便,例如無法上班一天的薪資
 ,及通勤費用。上述費用再法庭上皆需收據及證明,也就是說你要先修車,付醫療費等
> 3.對方是否有可能要我民事賠償?
  這要看你有無過失否
>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
> 還請各位大大幫幫忙
> 十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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