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charge (懦夫救星-鬼王達)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G3被時速不到40的寶獅206撞上
時間: Wed Mar 2 22:41:08 2005
※ 引述《plentyx (風之怒)》之銘言:
> 囉唆一下~
> 只有告訴乃論之罪跟非告訴乃論之罪~~
> 沒有所謂的公訴罪 XD
呵呵...我知道沒有"公訴"這個罪
不過可以提起公訴的罪通稱公訴罪
實際上他是屬於在非告訴乃論的
下次我會注意點,感恩
> 在這邊分成民事跟刑事兩種來說明
> 民訴403條中有規定因交通事故有爭執者要先經法院調解..
> so..我比較建議先到調解委員會吧~~
> 除非對方太機八..那就直接刑事附帶民事直接告了~~ XD
> 刑事上的話就直接到你當初備案的警察局說要告
> > 另外再問...
> > 存證信函的內容大概要寫些什麼?
> > 今天剛拿到..感覺有點像作文紙^^a
> > 寫好之後拿去郵局就可以了嗎??
不知道你為何要寫這鼕鼕
當初我沒遇到
> 還有..
> 之前我同學出車禍的時候
> 警察有跟他說要驗傷的時候要開甲級驗傷單
> 說什麼這樣子法院才受理...(這規定我不知在哪~_~"")
甲級驗傷單一張要一千元(應該是)
且有使用期限
不過我跑刑事局和北地院,
都是乙級走透透......
根本用不到甲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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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ccharge 從 61-64-107-114-adsl-tai.STATIC.so-net.net.tw 發表
→ kedy 推:乙級是一般的囉????上面寫"診斷證明書"的字樣 05/03/02
→ plentyx 推:警察杯杯說滴~我也找不到規定在哪~_~ 05/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