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ompt (萬睡)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關於這樣的情況
時間: Sun Sep 19 14:02:16 2004
※ 引述《philxiao (phil)》之銘言:
> ║ ║
> ══════════ ══════
> 禁行機車 ╔═╗ 路口 2. 禁行機車
> ───────║1.║ ──────
> ╚═╝ 路口
> ────────── ──────
> ║ ║
> 1.是停機車區域
> 則騎到2.的地方 並不會照相罰款
> 大概路口幾十公尺吧 好像是這樣
他的意思就是道路標線突然變更
那個路段應該是緩衝區域 不予處罰
承德路跟一些路的路口就有這種特色
不過習慣後 我就會盡量往右邊靠了
不然申訴起來曠日費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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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lm 推:感謝喔 04/09/19
→ philxiao 推:對 就是說機車直直騎過去會進禁行機車道 04/09/20
→ philxiao 推:那在路口不罰 但是這樣設計實在很爛 04/09/20
→ mb070 推:誰說承德路不罰 我就被罰過 在承德路跟民生西路口 04/09/21
→ mb070 推:往台北車站方向 04/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