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hilxiao (phil)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關於這樣的情況
時間: Sun Sep 19 13:13:32 2004


※ 引述《jlm (魚眼耶)》之銘言:
> 今天很開心的拿到一張紅單  違規條例是行駛禁行機車道
> 但是看一看拍照 小弟騎的那個道路 雖然實際上是禁行機車
>  但是卻沒有照到地面上黃色的 禁行機車 四個大字(之前也拿過一張 不過那張就�
>     有照到� 小弟就乖乖的繳錢)
>   不知道各位覺得 以這種理由去申訴 成功性高不高 畢竟照片算是違規證據
>   但是卻沒有完全的顯示出小弟行駛禁行機車道
> 小弟問問而已  各位說說自己的看法  謝謝嚕
>   還有 不知道有沒有朋友知道 有關於照相舉發的相關法規 感謝喔
我記得 上次聽一個交通節目 台北市交通大隊副隊長 有提到
有些情形 在路口騎到禁行機車道並不罰
詳細沒有聽清楚  還需要求正

他那天是有人CAL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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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行機車   ╔═╗       路口          2. 禁行機車
───────║1.║                 ──────
              ╚═╝       路口
──────────                 ──────

                        ║        ║
1.是停機車區域
則騎到2.的地方 並不會照相罰款
大概路口幾十公尺吧 好像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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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philxiao 211-74-92-158.adsl.dynamic.seed.net.tw 發表
  Modify: 04/09/19 13: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