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hilxiao (phil)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關於這樣的情況
時間: Sun Sep 19 13:13:32 2004
※ 引述《jlm (魚眼耶)》之銘言:
> 今天很開心的拿到一張紅單 違規條例是行駛禁行機車道
> 但是看一看拍照 小弟騎的那個道路 雖然實際上是禁行機車
> 但是卻沒有照到地面上黃色的 禁行機車 四個大字(之前也拿過一張 不過那張就�
> 有照到� 小弟就乖乖的繳錢)
> 不知道各位覺得 以這種理由去申訴 成功性高不高 畢竟照片算是違規證據
> 但是卻沒有完全的顯示出小弟行駛禁行機車道
> 小弟問問而已 各位說說自己的看法 謝謝嚕
> 還有 不知道有沒有朋友知道 有關於照相舉發的相關法規 感謝喔
我記得 上次聽一個交通節目 台北市交通大隊副隊長 有提到
有些情形 在路口騎到禁行機車道並不罰
詳細沒有聽清楚 還需要求正
他那天是有人CAL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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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行機車 ╔═╗ 路口 2. 禁行機車
───────║1.║ ──────
╚═╝ 路口
────────── ──────
║ ║
1.是停機車區域
則騎到2.的地方 並不會照相罰款
大概路口幾十公尺吧 好像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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