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olvo (LIFE FOR MYSELF ) 站內: 2T-250
標題: Re: 扣車記之後續發展
時間: Fri May 18 23:45:30 2007

交通部84.11.08. 交路字第0四二六九0號函

關於由海關核准以機車零件進口組成之重型機車,未領牌
照違規行駛裁罰疑義案
    內政部警政署八十四年十一月十五日警署交字第八三
九三九號函轉
一、本案黎君聲明異議稱「其機車係在美國購買,經分解
    成零件進口後再組成機車,並非拼裝車,無需沒入」
    乙節,查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應繳驗車輛來歷憑證,在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十七條已有明文規定,且不分車
    輛係國內製造或國外進口,均應繳驗出廠證明,本案
    黎君既稱其車並「非拼裝車」,當應有該車之海關進
    口與貨物稅完(免)稅證明及出廠證明,以做為車輛
    來歷憑證,但黎君合法由海關進口者僅為「零組件」
    而非完整車,且其一再宣稱之美國出廠證明,係在證
    明美國YAMAHA原廠所生產製造之機車,而非用於證明
    經黎君分解後再組成之機車,故其所提之證明文件應
    屬無效,且該機車既係黎君自行組裝,本案之機車應
    為「拼裝車」無疑。
二、承上說明,本案宜參照本部八十四年十月十二日交路
    字第四0六五九號函示原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
    例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二項之規定對拼裝車輛
    ,未經核准領用拼牌照行駛者,除處罰鍰外並予以沒
    入。(交通部84.11.08. 交路字第0四二六九0號函
    )
※ 引述《worange (3XC很好耶  (偽)FZ1)》之銘言:
> 話說車被扣也過了一個月
> 之前文章說是心情平復了  但是整理零件時還是給他怒火中燒起來
> 後來想說跟他賭了  把所有資料拿去監理所繳清罰款(無牌3600+貼牌5400=9K)後
> 請了一張臨時牌(強制險700+辦牌300)  還繳了70元的5日牌照稅
> 剛剛打去跟那個姓洪的員警了解目前狀況  他也是一直說我的車拼裝車之類的
> (態度還是一樣差勁,但我還是一樣客氣!)
> 我說我有臨時牌  並且把號碼報給他  聽得出來他是一整個錯愕
> 然後還說你這個證件一定有問題  一定是偽造的之類的
> 我說:"我這台車  是不是合法  可不可以上路 不是你能決定的
> 監理所發給我臨時牌表示我有上路權利 並不是你說就算吧"
> 他就一整個生氣  然後說他要去巡邏沒時間跟我耗  就掛了我電話
> 後來我打去他們值班台  問到他真的是去巡邏了..不過我問到他下午八點會回來
> 八點打去  他好像獲得高人指點  一開口就批哩趴啦
> 還說根據"交路(84)字042690號函 及 "內政部警政署警署交字(83939)號函"
> 要領回去必須要出示:
> 1.海關完稅證明
> 2.出廠證明
> 請臨時牌部分並不需要有出廠證明 只要有完稅跟發票就行也
> 所以  接下來就是聯絡日本Yamaha試圖取得出廠證明了吧? 我來探聽返納證明書上的
> 這位長友剛先生  看他有沒有出廠證明  如果有的話我就跟他買來吧
> 暫時還是無法領回愛車  不過我不會放棄的。
> 板上法律高人 有辦法幫我找看看這兩個條文嗎? 因為我去Google等地都找不到
> 這兩條法條,真想親眼確認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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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volvo 59-112-11-217.dynamic.hinet.net 發表worange :感謝阿! 看起來真的還是要搞出廠證明才行!                07/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