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hotoman (愛凹螺絲) 站內: water
標題: Re: 沒人
時間: Thu May 12 01:35:46 2005

※ 引述《parapara (山窮水盡疑無路)》之銘言:
> ※ 引述《photoman (愛凹螺絲)》之銘言:
> >        沒什麼正不正義吧,我很恐懼正義兩個字......
> >        如果這是大家要的,let it be
> 痾
> 我覺得  這個部份要看人
> 如果是初犯  那原諒或是減輕處罰情有可原 (不過要看程度啦)
********
> 浸豬籠啦 ~~~~~~~~~~~~~~~~~~~~~


          我根本沒說啥減輕的.......

          問題只在於一個人違規受罰又認錯了,

          大家還要繼續輪流丟石頭?

          (違規者甚至後來根本沒主張「不知法律抗辯」)

--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photoman 218-160-177-96.dynamic.hinet.net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