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hotoman (沈住氣) 站內: water
標題: Re: X_X
時間: Thu May  5 15:53:39 2005

※ 引述《kentbu (又有同性戀跟我告白)》之銘言:
> ※ 引述《photoman (沈住氣)》之銘言:
> >          問的好 XD
> >          其實這跟犯罪階層理論一樣,
> >          是「分析工具」而已,
> >          先作初步分類才方便進一步討論問題。
> >          不過有有些分類本末倒置就是了,
> >          因為刑法釋義的目的是進行恰當的刑法(大原則就是合憲),
> >          這種概念分類本來應該是作為達到這個目的的手段,
> >          但是分類玩過頭,掉到日常語用遊戲裡而忽略刑法目的例子也不少。
>        瞭解 感謝....
>    這幾天一直停留在"通姦一定是己手犯"

         這個...不重要啦~_~

         通姦的例子不夠清楚(語意上會讓人聯想到強姦然後混淆)

         「重婚是己手犯」這樣就清楚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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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photoman 218-160-178-240.dynamic.hinet.net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