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hotoman (徒法不足以自行) 站內: water
標題: Re: 我可以在水板靠北嗎
時間: Sat Mar 26 22:11:55 2005


   我可以打岔一下嗎 XD

   我覺得每次有爭議,大家都把爭點放太大了,不著邊際,
   其實問題範圍比想像中而確定。


   例如「注音一」事件,發生爭議的並不是「禁不禁注音文」本身,
   單單這一點幾乎不會有人反對,會至少是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多數。

   今天會讓人覺得怪怪的是另一個情況:當注音文的使用幾乎不造成干擾、
   甚至難以發現時,是否還需要處罰?是否還需要跟嚴重使用注音文等量的
   處罰?

   我對答案沒啥意見,只是覺得問題點跟本沒抓清楚~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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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photoman 218-160-179-43.dynamic.hinet.net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