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amikaze (charlie) 站內: water
標題: Re: hmm...
時間: Tue Jan 25 18:22:55 2005

※ 引述《SuxJason (人生不過比人蔘長一點!)》之銘言:
> 按照幹板的定義..
> 我其實也算奸...
> 不過大概我比較有吃像吧orz

不去偷不去搶
不去幹別人研發的東西當成自己研發的東西賣
要賺多少差價
是看個人的能力

至於是不是十惡不赦
就看每個人的看法跟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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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kamikaze 61-231-176-165.dynamic.hinet.net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