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anther (阿龐.唸..唸書吧.) 站內: water
標題: Re: 咩~~~~~~~~~~~~~~~
時間: Sat Jan  8 23:26:28 2005

※ 引述《csgogogo (O_oa)》之銘言:
> 對 =  = 我剛自己打的覺得很類似.....
> 我當然對自己負責 不然我何必要來說這段話來澄清 還要在這邊被你說教呢?
> 我大可閉嘴下線 然後裝作啥事都沒發生

每次看到發生爭執幾乎都是因為有一方不知道適可而止

如果你不要當作是說教

而是當作大家給你的意見 會不會火氣就沒這麼大

當你是朋友才會這麼跟你說

如果能接納更好 那是不是就不會相同的情形一再發生咧?


也許你絕得大家對你的要求有點高

因為你至少知道自己缺點在哪裡

但是我覺得  我會比較希望你能夠改變你說話的方式

這種情形下 你需要的不是為自己說的話負責

而是懂得什麼時候該轉移話題 或者就此打住

想想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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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閉嘴 不說話 會比較好  事情發生一兩次叫做不小心

三四次叫做講不聽  一而再再而三就是執迷不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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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panther 61.58.120.93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