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lentyx (風之怒) 站內: water
標題: Re: 我可以在水板靠北嗎
時間: Sat Mar 26 22:13:31 2005

※ 引述《photoman (徒法不足以自行)》之銘言:
>    我可以打岔一下嗎 XD
>    我覺得每次有爭議,大家都把爭點放太大了,不著邊際,
>    其實問題範圍比想像中而確定。
>    例如「注音一」事件,發生爭議的並不是「禁不禁注音文」本身,
>    單單這一點幾乎不會有人反對,會至少是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多數。
>    今天會讓人覺得怪怪的是另一個情況:當注音文的使用幾乎不造成干擾、
>    甚至難以發現時,是否還需要處罰?是否還需要跟嚴重使用注音文等量的
>    處罰?
>    我對答案沒啥意見,只是覺得問題點跟本沒抓清楚~_~

所以要釐清爭點嗎  XD

外人亂入一下~~ 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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