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malex (mm) 站內: shoppingTalk
標題: Re: [調查]側包團自救團
時間: Mon May 19 23:22:18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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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上禮拜五之前  小弟也跟大家一樣癡痴的盼望側包
>     直到上禮拜六之前  這幾個禮拜 我一直在思考要如何處理後續
>     我真的很希望好好的解決這件事情
>     可是又回到問題的源頭:我拿不到側包
>     這是我的推託之詞嗎? 還是我做人太機八? 還是我把側包吃掉了?
>     這幾天我已經在聯絡商家退款的事宜,在運費還有匯率還有要怎麼退
>     在退款還是個問題的時候,我願意先用自己的錢退了 不夠的我要先去借
>     在我這樣思考的時候 可能我這樣還是太會推責任吧?
>     可能我這樣做還是很機八吧?   也許那時候我亦然決然的把瑕疵品全退了
>     也許我一直默默承擔這些 我還是太會推責任吧? 也許我還是做不夠吧?
>     後來我看了幹板一些文章 我才知道原來我不知道哪時候惹到一堆人
>     可能我真的做人太失敗吧??
>     不過幸好看到Laida大的文章 幸好還有法律途徑 也很幸好我有親戚是律師
>     這個禮拜天我好好的詢問了法律問題之後,幸好還有民法有保障
>     不過也幸好有不可歸責這條,可以保護我自己
>     在我這邊 我有整個團購的 和大陸商家的聯絡過程(有類似即時通的軟體)
>     匯款紀錄,還有我聯絡對方的國際電話明細,我可以證明整個購買過程
>     並非是因為我個人無故不履行,而是工廠無法交貨的過程,這麼一來
>     不好意思 你們求償的對象應該不會是我了,我會給你們大陸店家 工廠的
>     聯絡方式,請你們自己跟對方求償,你們自己打跨海官司,而在我的部份
>     當然我的佣金也要退的 這沒問題,我不該賺的 一毛我也不要了
>     我現在還在思考這樣的處理過程 大家覺得如何  這樣也很機八嗎?
>     不管我怎麼做 我就是很機八? 錢被我A走了? 還是貨被我吞了?
>     我現在還不想走這步,可是為什麼在我拼命為大家想的時候
>     大家就只會攻擊呢? 這件事情從頭到尾 我真的那麼糟糕嗎?
>     為什麼不相信我這個主辦的話 要去相信一堆沒跟團的人的話?
>     我現在真的還不想走這步,我本來很希望趕快辦完這團的
>     我真的嚥不下這口氣  也可能是某些人改變了我願意自己退款的初衷
>     這件事情看你們要怎樣解決吧,我本來很願意自己扛起來的
>     可是就像上面我說的 我要怎樣嚥下這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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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這篇算我雞婆來回答一下相關的法律問題 如果違反版規可以直接刪除 謝謝

首先 原波有幾個法律觀點是錯誤的 容小弟指出

  第一  主辦團購者和參加團購者 是一個委任關係(契約)
簡單講就是說 原本車友們 並不知道這項商品的資訊 而是由主辦者提供這項資訊
且參加團購的車友們 是把錢付給主辦者而不是直接付給公司
所以主辦者和參加團購的車友們已經先成立一個契約在先

也就是說 如果雙方買賣契約發生問題
車友們當然可以依照民法債務不履行之規定 直接向主辦者
提出解除契約 或是損害賠償的要求  而不是"車友只能向廠商求償 與主辦無關"



  第二  主辦者主張 所謂的"不可歸責於他的事由"
應該是指商品已經到主辦的手上 但是因為"地震或颱風或戰爭" 等天災為主因素時
無法將商品如期的送到參與團購的手上時 才可以依民法"給付延遲之阻卻成立事由"
主張不付延遲責任

而如果主辦者要主張所謂"工廠不出貨"的理由時
則應該在辦理團購這個委任契約時 就明確的說出工廠很可能延遲出貨 或很可能有瑕疵
來警告參與團購者
否則 主辦者當然應該負瑕疵擔保 或是債務不履行的責任

  第三  若主辦若者覺得自身權益遭到損失
則可依民法之規定向廠商提起不當得利反還 或是依民法債務不履行之規定
向廠商提起解除契約 及損害賠償的要求



舉個簡單的例子來說 比如你已經訂購了一輛賓士s320後 到了交貨日期後
賓士汽車當然不能以 該車配備車子的普利司通輪胎還沒送到車廠的理由
來拖延交貨日期 或是 請消費者自己去跟普利司通公司協調 這都是自己要承擔的風險


而剛剛有人問到法院管轄權的問題
是以被告戶籍地 或是事情發生當地的法院有管轄權
若兩者法院都有管轄權 則管轄權歸給先受理的那個法院

若小弟有講錯 懇請指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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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mmalex 59-117-96-56.dynamic.hinet.net 發表
  Modify: 08/05/19 23:33:12 ilovekr :以原就被......囧?                                      08/05/19
→ pocked :我比較好奇跟大陸人要怎麼打官司....                      08/05/19
→ pocked :感覺就像是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一樣...XD                 08/05/19
→ mmalex :抱歉打錯 是以被告的戶籍地的法院有管轄權


  Modify: 08/05/19 23:41:08 ilovekr :若兩者都有管轄,原告得任向其中一法院起訴                08/05/19
→ ilovekr :管轄權還是歸先受理的法院...                            08/05/19
→ bgyl :三樓的好笑XD                                              08/05/19
→ doi :威龍闖天關 XD 阿 不要浸我水桶阿                            08/05/20
→ lovebean :是九品芝麻官                                          08/05/20
→ doi :樓上說的是 我研究不夠 XD                                   08/05/20
→ COLD :跟到這團的真的超衰...主辦的態度...                        08/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