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enel (身體好像不是我的了!!) 站內: shopping
標題: [本板板規] shopping板板規 2006/6/25 修訂
時間: Sun Jun 25 01:52:53 2006

1. 本板嚴禁注音文、火星文、真人對幹、人身攻擊、一行文,請注意自己的發言態度,
   尊重其他發言者。 

2. 機研開板規定必須與汽機車相關,因此本板亦依循此方向管理。團購物品只要解釋上
   與汽機車相關即可。原則上以汽、機車相關聯之物為本板所准許團購之內容,
   並列舉「汽、機車零件」、「改裝品」及「人身部品」作為列示之物品。但如因該
   物雖非屬汽、機車相關聯之物,然因其「性質」、「使用目的」或「使用方法」與
   汽、機車行駛於道路時,有助於駕駛人、限速器、準限速器或其他乘客之「安全」
   、「舒適」、「彰顯其個人性格」或「避免緊急危難之物」者,例外得因註明理由
   ,經本板板主群允許或同意後方能於本板進行團購之連絡事宜。

3. 站方對於報價行為已經解禁,因此不禁止報價。

4. 發起團購者不限定於個人或商家,但請本於服務車友的精神來辦團購。

5. 團購標題規定制式格式:
   [地區-類別]主題名稱

   類別為要購買物品之分類
   例如:輪胎、傳動、引擎、燈泡、貼紙、油品、懸吊、制動、部品、防盜、電系、視覺
   其他可以自行發揮 但請最多在三個字內簡述完畢

   EX:[全省-燈泡]食人魚LED方向燈/煞車燈
       [台北-懸吊]MSP避震器
       [金門-傳動]多邊型普利盤組
       [新竹-部品]Arai RR4頂級進口帽

6. 團購內文制式格式 :
   (此格式代表一定要顯示,缺一不可!可視情況自行增加欄位)
   1.團購物品  :限速器
   2.團購理由  :為了行車安全,及促進駕駛者福祉,團購限速器。
   3.物品單價  :*****
   4.發起人    :Kenel
   5.聯絡方式  :機研站內信箱
   6.截止日期  :七月二十
   7.預定交易日:幾月幾號

                 貨物既出,概不退回,取貨地點為高雄火車站前
   團購名單
   ID            Size            數量               備註
  --------------------------------------------------------------

7. 在本板發表的文章只限以下三種:
   Ⅰ. 主辦團購發起文與跟團車友簽名文
   Ⅱ. 團購截止後的確定名單文
   Ⅲ. 放槍文
   其他不論是主辦之消息文、進度文、發放文、心得感想文等等,
   全部都發布在shoppingTalk板,違者直接砍文

8. 簽團者一律使用repost回文
   是否引用原文 Y)引用 N)不引用 A)引用全文 R)重貼全文 1-9)引用層數?[Y] ←按r
   違者板工得直接砍除該文章。

9. 簽團者簽完之後若要另外再增減,請重新回覆最新一篇的簽團文,
   且將你舊的簽團文刪除,不要在你舊的簽團文裡按大寫E修改。

10. 團購結束後,請主辦到shoppingTalk板發表一篇團購結束文,
    板主群會在本板舉行主辦評價投票良好普通欠佳三種評價,
    開票後若良好票數最高,則收到模範主辦區
    且將其id放到進板畫面以玆鼓勵與表揚,
    若欠佳票數最高,則收到欠佳主辦區
    以便讓以後跟團的車友對主辦的辦團態度有個了解。

11. 團購發起人未依以上格式發起團購文章,板主群將公告並允以刪除該文章

12. 對於團購物品及價格有疑問請回信到發起人信箱。

13. 允許加註團購未達足夠人數得取消。

14. 請團購發起人於每日晚間12點前整理好當日的確定名單
    確定名單之前的簽名文章板主群將協助刪除,以維持板面清潔。

15. 團購截止後,主辦公佈放槍名單者,一律水桶三個月,再犯者永久水桶
    水桶期間中如果再註冊一個id參與團購,轉SYSOP板處理! 

16. 團購發放時,跟團者超過一定時間未跟發放人聯絡或領取,發放人可以PO板回報
    則該位團員水桶一個月。

17. 板主群基本上僅協助管理板面,不介入其他主辦之交易行為,
    請主辦自行對於團購行為負責
    但是當主辦對團購物品交代不清,有欺騙大家之嫌時
    經查證屬實後,板主群有權力終止該團購

18. 團購時間結束後,請團購發起人發表一份確定名單,並將團購成員聯絡方式。
    如電話或電子信箱等予以保密。確定名單收入精華區後,討論串由板主群協助刪除。

19. 本板規板主群得依實際運作狀況公告增修刪減。

20. 可公開報價但是禁止一切比價影射及譏諷之言論!

21. 若板主群覺得團購物品不妥當,則有權砍除該團購文章串

22. 除站務外,本板板主群為本板最高指導原則
    除板規第14、15條外,浸水桶由板主群自由心證,期滿之後請自行寄信找板主群撈起
    對任何規定與判決有疑問或異議,請用寫信方式向任一位板主申訴討論

23. 非板主群或非站務者禁止使用[公告]發文,並請勿回覆[公告]之任何文章。

24. 板規公告後即生效。

                                                    以上    板主 Kenel 發布

                        板主群:Keneldcshoecousa

                          板規修訂時間2006/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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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Kenel ts7.me.nctu.edu.tw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