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Re: 我覺得要強制規定要把品名加在標題上!
作者: dksky (沒人要死小孩~~*) 站內: shopping
標題: [轉錄]Re: 我覺得要強制規定要把品名加在標題上!
時間: Tue Jun 22 22:31:15 2004
※ 本文轉錄自 [dksky] 信箱
作者: atcg (吃4T機油的2T高手...)
標題: Re: 我覺得要強制規定要把品名加在標題上!
時間: Tue Jun 22 22:30:04 2004
※ 引述《dksky (沒人要死小孩~~*)》之銘言:
> 現在標題方式是這樣[台北-輪胎]外縣郵寄可 [全省-機油]
> 我覺得輪胎不能只打輪胎而已!
> 如果是要團購BT39ss就應該把BT39ss打上去
> 但是如果團購的東西不止一項的話該怎麼處理呢?
> 我建議是規定一個標題只能團購一樣東西!
> 要團購另一個東西就另開一個標題~
> 這樣如何?
> 還有...犯板規要浸多久水桶?
> 我個人比較傾向3個月啦!
> 亂世用重典~~這是一個新形態的板!
> 所以最好還是不要有模糊的地方...
> 罰的重一點又如何?不犯板規就不會被罰啦!
> 另外...可以公開報價.但是如果有出現比價文章!
> 砍文加水筒!
> 你覺得如何?
> 可以的話我就公佈出去囉!
以上OK 我沒有意見囉 不過得要重新規定制式的標題 麻煩你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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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atcg 從 210-68-202-180.adsl.dynamic.seed.net.tw 發表
→ dulex 推:所以在這犯板規 就是三個月內要參加要找人代簽了 04/06/22
→ dksky 推:是啊.. 04/06/22
→ terminator 推:@@........所以說得小心發文了XD 04/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