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zx175 (東吳聯合板聚開催) 站內: live-saving
標題: 防身器材觀點
時間: Thu Jan 19 00:18:40 2006
最近治安很差
但是我個人觀點
以武器學角度來看
鎮暴槍>電擊棒>噴霧劑>甩棍
鎮暴槍
鎮暴槍的距離至少能20m以上,打到一定痛
而且鎮暴槍屬玩具空氣槍,不具底火
所以不列管可合法使用
但是又說到一點了,被臨檢到誰理你是玩具槍啊
先移送讓你跟法官解釋
電擊棒
電擊棒分兩種,一種是接近式,一種是射出式
怎麼說還是射出式好,可以遠距離使用,缺點是貴....(有國產仿冒跟美製的)
接近式舉凡手機型到棍型都是,缺點就是要碰到對方才有威力
但是以不戰而驅人之兵來說,高電壓值的電擊棒是首選
因為其狂暴的電擊爆裂聲,真的會使歹徒懼怕進而離你而去
但是電擊棒持有需要相關執照,被臨檢到也是很麻煩的
不過有執照就不用擔心
噴霧劑
不用多說了吧!!濃縮辣椒或胡椒等刺激性物質,噴了就走人
是逃跑的好東西!!缺點就是噴不遠會逆風,但是進口品已經改善
老實說,現實生活沒那麼多時候逆風啊@@"噴了就跑了....根本沒差
雖然噴霧劑也受管制,但是不需使用執照即可使用
甩棍
不論PSD.ASP還是國產甩棍都有一個共通點,全部都歸屬警械
警械就是要警務人員在執行勤務時才可佩帶
而保全..等相關行業,須向當地警察機關申請使用執照
且兩年需換發一次...也就是說非警務人員持有
或是沒有執照而持有...是違法的!!相關法令在法務部裡面好像有吧!!
當你遇到條北北,二話不說就先移送
除非你遇到個好人
但是警察有幾個好人大家應該都心知肚明
當他差個積點就可以升官,請問他辦你還是不辦你??
管你有沒有違法,移送後請你去跟法官解釋
但是基本上你已經非法持有警械了!!沒啥好說的
或許有人會說三節甩棍不是警械...很抱歉
它就是!!而且是政府規定的.....是可以合法持有!
但是要有使用執照!!加上甩棍甩出,要攻擊對方才有意義
但是攻擊就是傷害!!該怎麼說呢!!自己判斷吧
所以我認為在現今社會最好的防身用品排列是
噴霧劑>電擊棒>鎮暴槍>甩棍
而刀類就不用解釋了,槍炮彈藥防治條例裡面清楚說了
不論是登山刀還是什麼刀!!不該它出現的場合出現...不會被移送才怪
但是我是認為車廂內可以放大支板手.螺絲起子..等工具
而且一定要放置至少兩種!!這樣也比較好解釋
因為你有在自己修車,所以有放工具...
至於怎樣大家參考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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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rzx175 從 218-170-109-191.dynamic.hinet.net 發表
→ rzx175 推:雖然我也是進了這行才了解.... 06/01/19
→ laizin 推:鎮暴被臨檢ok阿 還有證書 06/01/19
→ laizin 推:最近迷上玩具槍才知道一些種種 其實很ok 06/01/19
→ destructor 推:確實很ok~但是要注意不能改裝哦~ 06/01/19
→ laizin 推:初速不能超過法定範圍 :) 06/01/19
→ destructor 推:擊發的威力也不能超過多少焦 J 06/01/19
→ laizin 推:那是相輔相成的阿 :) 06/01/19
→ rzx175 推:現實就是這樣,要看你在什麼情況被查到... 06/01/19
→ rzx175 推:有些時候法律並不是保障我們的!! 06/01/19
→ laizin 推:那麼我覺得只有噴霧劑較不起眼了 06/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