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estructor (PSD總代理商) 站內: live-saving
標題: Re: 防身器材 ?? 兇器 ???
時間: Fri Mar 10 23:54:00 2006

> 我亦無意筆戰.....
> 只是之前有一個朋友遇到這樣的狀況......
> 不知板上的各位會如何做????
> 某天我朋友跟她男友在等捷運.......
> 恰巧看到一個高大威武的男性正在偷摸一位女性的屁股
> 簡言之就是性騷擾.....
> 於是她男友拿出男子氣概請那位先生不要這麼做
> 結果就是被色狼揮拳相向,雙雙掛彩進了警局
> 我在想如果這時有MACE可用,事情的結局是不是會變的好一點
> 謝謝....
基本上,如果不考量往後司法方面的問題的話
在他揮拳之前就噴下去
但是重點是,你要確定那位被騷擾的女性願意幫你作證
不然,你只有被控告的份
如果能夠按奈到他已經揮拳之後才噴,那就不一樣了
那就算是自我防衛了

另外...有能力幫忙週邊的人
能出來幫忙最好
雖然...有的時候,說真的...出來幫忙之後會惹上一堆麻煩
但是,現在的社會,大家就是因為太怕麻煩
所以犯罪的人越來越猖狂
就好像電視廣告那個"柔情"紙巾的廣告一樣
有人遇難,大家卻視而不見...那個廣告真的是看的我很心酸...
不過...也請大家...出手之前先衡量一下
不要過火了...隨機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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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destructor 218-168-130-137.dynamic.hinet.net 發表destructor :以上,只是我嘴炮的部分...我還沒遇到過...             06/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