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gyl (巴拉巴拉巴~I lovin'it) 站內: live-saving
標題: Re: [轉錄] 棍子打人頭部以殺人未遂起訴?
時間: Sat Jun 17 23:34:09 2006
※ 引述《andyh (三人行 必有我師)》之銘言:
> ※ 引述《destructor (PSD總代理商)》之銘言:
> >不管利用什麼東西,
> >只要是攻擊頭部,
> >並且有可能讓對方重傷甚至身亡的
> >都會被判刑的唷
> >所以,不要隨便都往頭打
> >就連拳頭也一樣...對方要告你蓄意殺人
> >一樣是告的動的
我看過警察路邊臨檢站的警察
因為有個白目要闖過去,結果警察伸出警棍往白目的臉打下去
(這樣子看起來不知道是不是條子拿警棍打...還是白目因為闖過去撞警棍???)
人就原地倒下,車子往前滑行...鼻梁好像斷掉...事後有叫救護車
警察這樣打臉...算不算以上案例打頭呢?????
> → sammythekid 推:呵呵,所以小弟買來是當玩具~再次感謝D大的不辭勞苦 06/06/08
> → CrBoy 推:好貴的玩具T_T 06/06/08
> → CrBoy 推:我覺得攻擊膝關節應該滿有用的...但是沒試過XD 06/06/08
> → Blackjet 推:用簡單的揮擊往膝蓋打...被打過的五秒內站不起來 06/06/08
> → destructor 推:最基本的攻擊,就是攻擊膝蓋~21~26吋的往下45度攻擊 06/06/09
> → destructor 推:剛好就是膝蓋的部位 06/06/09
> → sammythekid 推:呵呵,現在社會太黑暗了,當玩具就好。 06/06/10
> → sammythekid 推:真的怎樣我跑算了,唉,弱也要跑強也要跑,唉唉... 06/06/10
> 這跟玩具不玩具無關,
> 防身器材存在的目的是防衛.
> 攻擊非要害就能防衛,你硬要打要害,這就是攻擊.
> 打一下對方就無法攻擊你了,還打兩下以上就是攻擊.
> 縱向揮擊要打不中頭很難,那就都橫向/斜向揮擊吧,
> 至少比較容易避開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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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tructor 推:算~ 06/06/17
→ CrBoy 推:我想應該是他要寫報告 嘴砲得當就沒事XD 06/06/18
→ woodjason 推:推 硬闖檢查站警察開槍也不會被起訴 XD 06/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