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uitohya (hollow ataraxia) 站內: live-saving
標題: Re: [討論]刀類的防身效果如何?
時間: Fri Jan 13 02:01:21 2006
※ 引述《destructor (PSD總代理商)》之銘言:
> 不可否認,刀具,阻嚇效果不亞與其他防身器材
> 但是,要知道,刀類的防身效果僅在於阻嚇
> 如果真正用起來的時候,殺傷力就非同小可
> 尤其是小的刀具,通常小刀的使用方法都是 刺 捅
> 這兩種動作是殺傷力最大的動作,致命的機率是非常的高
> 大刀通常都比較偏向於 砍 揮 劈 ( =..= 其實不都差不多)
> 這些動作通常都比較不容易致命,但是會讓對方重傷
> 致命的原因絕大部分都是因為失血過多,很少是當場致命的
> 因為人的骨骼通常會抵擋住那些攻勢......內臟就比較不會被嚴重傷到
> 還有,飛刀是違法的...他只能用來收藏,陳列,販賣,但是不能持有
> 就跟日本武士刀和中國劍一樣....
> 還有,我必須提醒的一點就是,當你使用刀來防衛的時候,
> 不管是誰先發難,只要你使用刀傷害到對方
> 你還是要負法律責任的....(不過,總好過是你自己被抬上救護車吧...)
> 所以呼籲大家,非到不得已的時候,千萬不要用刀
> 以上,是我這幾個月做的小功課
> 如有不對的地方
> 也希望大家出來指教
容我再為destructor兄補充幾種完全是違禁的刀型規定
1.刃部長超過7英吋者。
2.全波面刃。
3.雙面開刃,或單面開全刃部、另一面開刃超過1/3刃面長者。
另外面說到的破壞殺傷力就讓我想到,
真正用拿來作近身格鬥的破壞方法就是刺和捅,而切割和抹別人一刀都只是牽制動作。
這也就是為什麼近身格鬥時不是拿軍刀式握法(正握),
而是使用鑿冰刀式握法或是反手鑿冰刀式握法的緣故。
教我這些東西的我的前老闆也曾經提過,格鬥刀種(COMBAT KNIVES)
為何標準刃部長度幾乎都是七英吋?因為這種長度不管是從身體哪一個角度刺入,
都可以說是致命傷害,不是破動脈就是穿過人體內臟,正是最適合殺人的兵器。
所以對destructor兄所說的"真正用起來殺傷力就非同小可"這一點,
小弟完全同感...。
刀的確是拿來嚇阻的,或應該說不只是刀,所有破壞性的防身武器,
都是拿來嚇阻的而已。今天一個拿著ASP的人,如果他是個專家或內行人,
他就會發現那一棍直擊的破壞性,特別是手部的用棍勁道和棍術精湛的人,
可能打人就不會像之前某板的某"車友"這樣尻人一下頭,讓對方受重傷這麼簡單的事了。
在條件符合之下(這些條件小弟已經忘得差不多了,容後補上),
是可以請領刀劍執照的,但這個執照或許可以讓你合法買賣刀、甚至是持刀。
但一來是直接成為警方的管制對象,二來你還是不能說砍就砍說打就打。
幾位認識的前輩都領有這張執照,但是正因為這樣更不敢動手,
那個法律責任是難以想像地重。
所以真非到最後的關頭了,是不要考慮去動到刀的。
一把刀可以護身,也可以殺人,存乎一心..........
-----------------------------------
關於小弟的賣弄皮毛如果各位前輩及板友們有任何指教,請盡量提出,謝謝!
--
╭┼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 Author: yuitohya 從 220-140-108-92.dynamic.hinet.net 發表
→ winchester 推:推^^+ 水可載舟亦可覆舟,持有武器前建立良好的心態與 06/01/13
→ winchester 推:正確的觀念是最重要的!! 06/01/13
→ destructor 推:大推~所以刀具我都開始慢慢出清~僅剩下要收藏的了~ 06/01/13
→ yuitohya 推:我現在也是收藏為主...實戰....我不敢也不希望遇到 06/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