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lpha (最好加班到死是應該啦~)
標題: [轉錄]有開車跟騎車的駕駛人請注意
時間: Sat Mar 19 15:00:53 2005

※ 本文轉錄自 [G_rider] 看板

作者: musicpower (音樂動能) 站內: G_rider
標題: [轉錄]有開車跟騎車的駕駛人請注意
時間: Fri Mar 18 05:30:01 2005

記得隨身帶你的第三責任險保險卡

車禍協調傷腦筋,保險公司可幫忙﹝這句有點像廣告辭﹞

資料來源----第017期現代保險金融理財捷運報

以下為真實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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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天阿誠謹慎小心地開著他的寶貝新車出來兜風,但是再怎麼

小心,往往也擋不住別人的粗心大意。一個冒失鬼,闖了紅燈

擦撞阿誠的新車之後,撞上電線桿。好在阿誠只受了輕傷,但

闖紅燈的人卻因此喪命。

根據警方鑑定,過失責任主要在死者身上,但死者家屬仍然向

阿誠要求三百萬元的賠償,並聲稱要告上法院。阿誠心想,之

前在現代保險金融理財捷運報上有看到,第三人責任險是否理

賠的關鍵在於有無過失,所以立即通知保險公司,並請保險公

司參與調解。

只不過阿誠沒想到,對方認為死者為大,堅持要求阿誠要負賠

償責任,但因為事故過失不在阿誠,保險公司拒絕賠付保險金

。眼看就上法院打官司的阿誠,開始苦惱他的律師費該從哪裡

來?

在第三人責任保險中提到,發生車禍後第一時間通知保險公司

是最為重要的,尤其在參與協調會時,對於受害人所要求賠償

或所要提起的告訴,保險公司可以被保險人的名義,進行和解

或抗辯,在和解或抗辯進行中所發生的費用,皆由保險公司來

負擔。所以在發生事故時在最短的時間內通知保險公司,絕對

是保障自己權益的最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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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給各位做個參考,希望在有突發狀況時能夠用得上。

不過還是奉勸各位,不管是走路或是騎車或是開車...

眼睛張大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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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種】RZX-135 追風超跑車         【廠牌】山葉 YAMAHA
        【動力】氣冷2行程單汽缸            【顏色】黑+白
        【出廠】1988.07                    【排氣】133 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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