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FZ217 (我是鬼生的!) 站內: feeling
標題: 有感
時間: Sun Feb  3 16:28:09 2008


 都是唸法律 有的人可以引經據典 使人信服 受人景仰

 有的人卻頻頻指正 處處攻擊 卻說不出個相當的論點

 有些人做得到 為何有些人做不到?

 學問與做人兩者是並進的

 但是在追求學問的同時卻失去了做人的根本 豈不是本末倒置

 學問本是豐富人本身的內在 而不是做為掌摑別人自尊心的武器


 要追求知識的心是可以肯定的

 但是畢竟環境並沒有辦法提供足夠的資金 儀器

 大家也都有生活要過 也沒辦法全心投入在任何學問上專注做研究

 那又何苦對本是輕鬆寫意的對話平台上抱著這麼大的要求


 同一件事情每個人的看法都不同 難道聆聽接納別人的意見有這麼的困難嗎?

 身段放軟點 姿態放低點會令人損失些什麼?

 咄咄逼人的字眼只會令人不悅 這樣最後又能得到些什麼?

 將人踩低並不會令你看起來比較高 變高的只有別人鄙棄你的抱怨音量


 ------------上面是不好聽的,下面是難聽的---------











 上面講的落落長,反正也是堆雜文

 面子是你自己的,要怎麼丟誰都管不著

 老話一句 "幹!哩送丟後!"

 充其量不過也就是個在學學生,入社會、在相關職場任職的人看見的"現實狀況"

 豈是一個連理論都尚未完全習畢的人能夠用如此尖銳的發言批評指正的?

 少在那邊自以為是了可以嗎?

 你說這情形叫做討論? 我看那叫雞蛋裡挑骨頭才真!

 我只是隨便發發牢騷,沒有想針對誰,跟我認真你就輸了 (幹!我超無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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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BFZ217 59-121-32-223.dynamic.hinet.net 發表Hesper :(拍) \._.                                               08/02/03
→ setuna :謝謝指教..我們依法處理..(轉身)                          08/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