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triker (統計分析員&賽道測試員) 站內: feeling
標題: Re: 做人別太熱心 真的..
時間: Thu Oct  4 13:06:01 2007


我前幾個月也在玉井的山路遇到一個類似事件....
對方是當地鄉民,一個阿姨之類的。

我下車察看的時候摔車的人還活著,後來到院後死亡。
當時對方倒在路邊,不能移動。而且是個彎道出口,
所以我也是下車警告後方來車。然後等警察跟EMT來。

之後的後續處理還算平順,到警察局幫忙寫個筆錄,
只是在筆錄做完跟警察吃飯的時候聽到對方不治,心理還有點不好過。

第二天我抽空又騎車去對方家裡,給對方上個香。
一方面讓自己比較釋懷,
另一方面我猜想家屬會想跟第一發現者問一些問題。
後來果然家屬會很想知道我當時看到些什麼,我也據實以告。
最後家屬包給我一個紅包,我把紅包袋收著,錢退回去....

整個事情完了之後,我也被一些親戚念了一下,叫我說這種事情就不要管了。
我自己也常在想,要是再遇到一次這種事情,我會下車報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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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想大概可能的發展就是這樣:

1. 車禍之後,幫忙處理:
  A. 有幫到對方的忙,也許救了對方一命。
  B. 雖然幫忙了,對方還是救不回來。(那至少也是功德一件)
2. 不理對方:
  A. 可能對方沒什麼事,有幫沒幫一樣。
  B. 可能對方就因為在最關鍵的時候少了一個即時的幫助,結果....嗯

而1跟2的選項也都包含了某個程度的風險。

1的風險就是像原po說的一樣,被反咬一口。
2的風險則是發生2B,雖然沒有什麼實質損害,
而且往往我們也很難知道是發生2A或2B(所以很容易自欺欺人)。
不過2B潛在的良心不安會讓我很難過。
而且我之前也發生過車禍,也是熱心路人幫我的忙,如果不是那位路人幫我。
我現在可能不會在這邊打BBS。
況且要是我哪天不幸又發生什麼車禍,我也希望如果我有急需幫助的狀況,
可以有人幫我。

所以後來我想清楚了,再遇到一次,我還是會下車幫忙。

也就是寧可選擇1的風險,也不要選擇2的良心不安。

不過反過來說,要是對方這樣惡搞我,車禍處理小組跟檢察官也不是白癡。
幫你的忙還反咬我的話,我一定會用法律程序讓對方付出慘重代價與補償的。

所以給原po的建議是,反正都走到法律程序了,告死他吧。
至少花費的時間、心力、精神,都要對方用等價的金錢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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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is my motorcycle.
There are many like it, but this one is mine.
Without me, my motorcycle is nothing.
Without my motorcycle, I am not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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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striker 140.123.185.113 發表virage :是我..假如有看到..也許麻煩..也是會管                    07/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