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trike (小花狗狗) 站內: feeling
標題: Re: 再見蘇案
時間: Sun Jul 1 18:58:12 2007
※ 引述《virage (該好好進修了)》之銘言:
> 嗯..
> '無罪'跟'死刑'
> 只憑法官的自由心證
> 兩者差異南轅北轍
> 說真的
> 看到新的判決之後
> 我不能茍同
> 已經不管當事人是否真正犯案
> 而是
> 司法可以反反覆覆讓案件延宕這麼多年
> 物證..人證
> 讓人不能茍同
> 一切法官"自由心證"
> 可以一下死刑
> 一下又無罪
> 現在又為死刑
> ...
> 無奈
學校老師上課時說過
所謂自由心證不是不用心證隨我爽來判
而是"直接證據"非常明顯充分時
可以不必以加害者的自白為唯一標準
其實本意是為了避免刑求...
"自由" 會被這樣翻譯 是因為當年 FREE 這個字根
不知道哪個天才只知道'自由"這意思 而不知道有"免除"這涵義
大部分學者做學問又不用心
就這樣一人錯大家抄...
只能怪中國人沒有法律
只好翻譯外國的來用(台灣法律是移植的這沒人反對吧)
翻譯又不好好翻
一堆天兵司法官考過國家考試後就以為世界就是這樣...
每次有政治人物的貪污 賄選案件
都是罪證不足
此時刑法真的如同教科書一般
是保護國民免於受到不可彌補的逞罰
而嚴格適用罪刑法定主義及證據主義的法律
但蘇建和案真的證據這麼充足嗎?
如果沒有人敢拍胸埔保證
為什麼普通人和有權者的待遇是如此截然不同?
恩...我是念這個的 希望以後不會跟他們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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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strike 從 124-8-65-169.dynamic.tfn.net.tw 發表
→ virage 推:終於等到法律系的大大來了XD.. 07/07/02
→ virage 推:是呀..以法官們的常理..嫌疑犯的自白..嗯.. 07/07/02
→ ataidx 推:自白沒有附測謊的資料嗎? 不然感覺遭刑求的機率滿高� 07/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