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何必呢?
時間: Fri May  4 01:04:42 2007

爭論這個似乎一點意義都沒有.....

不管是什麼效法歐洲,還是效法日本

都不過是官員打的嘴砲罷了,何苦讓自己氣呼呼的呢

有誰還記得路口幾公尺內不能停車,消防栓幾公尺內不能停車

有誰還記得塑膠袋禁用政策,還是有人記得大燈全時點亮的法規

有誰還能背出按喇叭不能超過幾秒,還是有人可以說說尾燈不亮被開單的例子

台灣的法律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

********

有差嗎?

--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gn00010569 219-81-232-91.dynamic.tfn.net.tw 發表ataidx :法律都一樣,只是標準不一樣...                            07/05/04
→ gn00010569 :那就等於不一樣啦......                              07/05/04
→ vampire :我很遵守轉彎前30公尺打方向燈,可是好像只有我遵守       07/05/04
→ SevenMind :半仙...你考完沒啊...>"<                              07/05/04
→ gn00010569 :我今天考完了耶~~七心姐                              07/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