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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何必呢?
時間: Fri May 4 01:04:42 2007
爭論這個似乎一點意義都沒有.....
不管是什麼效法歐洲,還是效法日本
都不過是官員打的嘴砲罷了,何苦讓自己氣呼呼的呢
有誰還記得路口幾公尺內不能停車,消防栓幾公尺內不能停車
有誰還記得塑膠袋禁用政策,還是有人記得大燈全時點亮的法規
有誰還能背出按喇叭不能超過幾秒,還是有人可以說說尾燈不亮被開單的例子
台灣的法律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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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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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taidx 推:法律都一樣,只是標準不一樣... 07/05/04
→ gn00010569 推:那就等於不一樣啦...... 07/05/04
→ vampire 推:我很遵守轉彎前30公尺打方向燈,可是好像只有我遵守 07/05/04
→ SevenMind 推:半仙...你考完沒啊...>"< 07/05/04
→ gn00010569 推:我今天考完了耶~~七心姐 07/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