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aywalker (daywalker)
標題: Re: 我出車禍了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fwd)
時間: Tue Jan 10 06:01:48 2006
※ 引述《RLO (absolute freedom)》之銘言:
※ 引述《motc (機車騎士)》之銘言:
> 雙方要換任何東西都須經過對方同意
> 如果他私自先把門換過
> 再把帳單丟給你 你可以不認帳
> 反倒是你先修 他也可以不認帳
你必須先拿"原廠"咕價單
想告上法院的話對你是比較有利的
認不認對方帳不是只有你而已....還有你的保險公司
他們絕對比你還要龜毛任何修車的一毛一角
請將對方的維修單據 pass 給你的保險公司
他們會有人員去車廠沽價 + 殺價
所謂生要見人,死要見屍
他們也會要求車廠把損壞的東西全吐出來驗收 (以防詐騙)
再以他們 "認定"的合理金額賠償
達到回復車輛原本面貌的要求
如對方不同意,請對方自己尋求調解委員會
誰叫他沉不住氣跑去先修好車了 ╮(︶﹏︶;;)╭
> 如果最後他擺明要吃你 就上鄉鎮調解委員會吧
> 如果他是在工作 他一定不願意去
> 因為他要去調解委員會還要向公司請假
> 請假=扣錢 所以他一定"極端"的不願意
> 當然鄉鎮調解委員會 是在情與理都無法溝通的情況下
> 才搬出絕招
> 之前我撞破汽車的下巴
> 本來料錢+工錢+烤漆差不多$3000~5000
> 當初對方還不願意到我熟識的車廠(撞壞的人有權決定去哪修)
> 硬是要坑我$15000
> 最後說了"鄉鎮調解委員會"這幾個字
> 對方馬上縮回去 還乖乖的跟我去熟識的車廠
> 事故的結尾 我交了$5500的學費
> 雖然很不爽 但比$15000好多了
> 反正雙方的賠償價錢 要合理 且雙方都能接受
> 不合理 就殺去鄉鎮調解委員會吧
> 反正學生有的是時間(雖然這麼說 但事情沒處理完內心還是很煎熬)
> 在工作的人就是要跟老闆請假+扣錢
> P..S鄉鎮調解委員會沒有區域之分
> 譬如你今天在台北市內湖區發生車禍
> 你可以在台北市中正區 或是其他區調解
> 或是那個MARCH車主方便的區調解
鄉鎮調解委員會有區域之分
必須在事發地區鄉鎮申請
不然想玩人的話.... 申請到澎湖去合解
你去渡假,對方則要跟公司請假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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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ul 推: 快跟我講你的車牌幾號 <囧> 06/01/06
→ RLO 推: 囧r2 會知道這些也不是我願意的啊..... 0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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