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yholly (幹,別人馬子特別正) 站內: Fuck
標題: Re: 幹玲老目咧,我最討厭虛偽的人啦
時間: Sat Oct  8 04:59:02 2005

※ 引述《bananafish (幹!!!  唸書)》之銘言:
>   機研站上也算是半個封閉的社團..
>   許多人來這裡無非是看能否找到他所需的資料..
>   如果這也禁那也禁..
>   那這樣有何意思勒..
>   大家都明白 這位高手版的版主你也明白..
                   ^^^^^^
>   上面的價格是看的到買不到..
>   那為何還要看..
>   就是要看他裡面的零件以及結構圖阿..
>   你這樣把別人的連結任意刪掉..
>   也難怪別人會不爽
>   希望期里卡拉先生能好好想想..
        ^^^^^^^^^^^^
>   不要矯枉過正了..
>   這樣禁止誰看了都會很幹..

以上兩點可知道觸犯板規第一條了!(指名道姓)


接下來要幹的對事不對人!



首先,先想看看,板規之所以成立是不是有道理和淵源才會定下約束?

況且每個人也有自己的堅持,自己的想法,不是自己覺得怎樣就是怎樣,膚淺!


再來,我們再想一下『是不是你說要,別人就該給你?』

如果是用說服的手法,是不是會更好呢!?

硬要,是不會得到好結果的,不是嗎?

(試問,如果我硬要找路人上床,哪個不會當我神經病?)

正所謂『拿人手短,吃人嘴軟』。 就連偷雞都得準備十把米了。

連個基本禮都沒有,誰會想理!?



最後  對人不對事
                   沒本事不要在那裡靠悲
                   有本事找其他管道拿麻   幹!

再請問你跟他熟嗎?你知道他的個性嗎?為什麼你說要他就要給?


不分享資源是怕被濫用,嘴巴說一套。最好是透過BBS介面就能知道你個性!

幹!更不要說『知人知面不知心』。看到人還未必了解對方心態。

好好想想啦!  方法倒不是只有一個可以要的到!

但是至少你失去了這個最快的方法了!   節哀順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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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Drz-Z................................... http://0rz.net/b20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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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myholly E604-a.dorm.ntut.edu.tw 發表alberthan :天快亮了....準備吃早餐睡覺了...                      05/10/08
→ purewater :不好意思 "偷雞不著蝕把米"跟"十把"沒關係 XD           05/10/08
→ purewater :我是認真魔人 哈哈                                    05/10/08
→ myholly :這是一種文彙的誇張法  ˊ ˇ ˋ .....                   05/10/08
→ Logison :這篇是在衝沙洨                                         05/10/08
→ purewater :你在嗆什麼?                                          05/10/08
→ MedusaHydra :樓上的 現在腦麻的白爛一堆 正常的啦                 05/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