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yholly (幹,別人馬子特別正) 站內: Fuck
標題: Re: 幹玲老目咧,我最討厭虛偽的人啦
時間: Sat Oct 8 04:59:02 2005
※ 引述《bananafish (幹!!! 唸書)》之銘言:
> 機研站上也算是半個封閉的社團..
> 許多人來這裡無非是看能否找到他所需的資料..
> 如果這也禁那也禁..
> 那這樣有何意思勒..
> 大家都明白 這位高手版的版主你也明白..
^^^^^^
> 上面的價格是看的到買不到..
> 那為何還要看..
> 就是要看他裡面的零件以及結構圖阿..
> 你這樣把別人的連結任意刪掉..
> 也難怪別人會不爽
> 希望期里卡拉先生能好好想想..
^^^^^^^^^^^^
> 不要矯枉過正了..
> 這樣禁止誰看了都會很幹..
以上兩點可知道觸犯板規第一條了!(指名道姓)
接下來要幹的對事不對人!
首先,先想看看,板規之所以成立是不是有道理和淵源才會定下約束?
況且每個人也有自己的堅持,自己的想法,不是自己覺得怎樣就是怎樣,膚淺!
再來,我們再想一下『是不是你說要,別人就該給你?』
如果是用說服的手法,是不是會更好呢!?
硬要,是不會得到好結果的,不是嗎?
(試問,如果我硬要找路人上床,哪個不會當我神經病?)
正所謂『拿人手短,吃人嘴軟』。 就連偷雞都得準備十把米了。
連個基本禮都沒有,誰會想理!?
最後 對人不對事
沒本事不要在那裡靠悲
有本事找其他管道拿麻 幹!
再請問你跟他熟嗎?你知道他的個性嗎?為什麼你說要他就要給?
不分享資源是怕被濫用,嘴巴說一套。最好是透過BBS介面就能知道你個性!
幹!更不要說『知人知面不知心』。看到人還未必了解對方心態。
好好想想啦! 方法倒不是只有一個可以要的到!
但是至少你失去了這個最快的方法了! 節哀順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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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myholly 從 E604-a.dorm.ntut.edu.tw 發表
→ alberthan 推:天快亮了....準備吃早餐睡覺了... 05/10/08
→ purewater 推:不好意思 "偷雞不著蝕把米"跟"十把"沒關係 XD 05/10/08
→ purewater 推:我是認真魔人 哈哈 05/10/08
→ myholly 推:這是一種文彙的誇張法 ˊ ˇ ˋ ..... 05/10/08
→ Logison 呸:這篇是在衝沙洨 05/10/08
→ purewater 推:你在嗆什麼? 05/10/08
→ MedusaHydra 推:樓上的 現在腦麻的白爛一堆 正常的啦 05/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