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itanc (~彎道才是peugeot的故鄉~) 看板: WOLF
標題: Re: 車子報廢問題
時間: Sun Oct 1 22:04:54 2006
※ 引述《worldope (小明)》之銘言:
> ※ 引述《dackwu (一堆故障老車的老吳)》之銘言:
> > 星期四才跑完監理所辦完手續,來發表一下自己小小的心得
> > 01.報廢牌照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申請牌照
> 謝謝您的回答,剛剛去公路總局網站查一下,發現「機車報廢」後不得再申請牌照
> 「繳銷牌照」則可申領重領牌照,「註銷牌照」則不知
之前接手的一台車
就是停牌後轉繳銷牌照.
表格上蓋的是"註銷"...也就是原號牌註銷了
停牌只能在原監理站/所領回.而號牌繳銷則無此限制
要重新領牌就要照新車領牌程序跑驗車領牌
> > 所以不想繳牌照稅+強制保險金的,可以選擇這個方法
> > 報廢必要條件為大牌+車主行照+車主身份證+車主印章
> > 非車主親辦還需要代辦人身份證+代辦人印章
> > 完成手續之後監理所會發給車主一張報廢單
> > 車籍報廢之後車子依舊屬於個人財產,要如何處理車主可以自行決定
> > 不過監理所外頭會有許多"個人?"慫恿車主將車子交給"他們"處理
> > 有1000-4000不等(機車1000,汽車4000,請自行議價)的獎勵回收金
> > 至於"他們"可以因此獲得多少利潤
> > 有興趣的各位可以去問問(糟白眼可別找我XD)
> > 02.繳銷牌照之後,在現行政策還沒改變之前,沒有期限
> > 只要車主隨時想要復牌,準備好有效期30天以上的強制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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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熊慢慢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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