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lackjet (糟糕黑傑) 站內: TeamAslant
標題: Re: 清倉第三發
時間: Sun Dec 7 22:25:47 2008
※ 引述《argama (考試準備中,無誠勿擾)》之銘言:
> 既然談到黑暗兵法清車,那我就借標題認真的問幾個問題....
> case 1.
> 有輛車停在巷道旁邊,該處為白線且未擋到道路通行。但是前後車牌已經拔掉
> 且許久未移動,黑暗兵法適用否?每次看到總覺得就像是罪案後被拋棄的車丟
> 在路旁的感覺orz
未懸掛號牌的車輛,警方無法做相關處置。
要由市公所以"佔用道路之路障(非車輛)"做通報處置
(是說...白線嘛....哼哼哼...無解....除非...市公所那邊有夠力...)
> case 2.
> 同樣是停在巷道旁邊且未影響到交通通行,而且很明顯的已經廢棄。車牌還再
> 且停於線內,一樣可以清掉嗎?
查報廢棄車目前有兩個單位,一是當地市公所,二是當地交通隊查報列冊,
查報是指載明地點及照片,轉環保局發函通知車主限期移置否則清運,時間約一週後。
一週後環保局會派員到查報地點,只要有見到該車輛(車主未移走),
就會送去回收場啦…以廢棄車作處置。
> 每次看到這幾輛車我心中都有這個疑問,黑傑幫我解答一下吧<(_ _)>
到時隊窩不清走的.....全部打洞給你們放到路邊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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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行政跟法律相關類別,鴿子不好考,但也不到很難啊
是說考進來之後,有多少人能承受這現行制度的壓力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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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Blackjet 從 163.29.165.236 發表
→ argama 推:我比較常看到的是被貼告知報廢的機車的貼紙被撕掉... 08/12/08
→ argama 推:然後就沒下文,繼續在那邊佔位子了orz 08/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