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lackjet (多少邪惡假民主之名為之) 站內: TeamAslant
標題: [OOXX特輯]你不可不知道的台灣《PART-1》
時間: Wed Apr  4 16:43:18 2007


有人在他板說,警察任意攔檢他是污辱了他的人性尊嚴。
這讓我有感而發,真的。

台灣。
從宣佈解嚴,開放黨禁報禁,終止動員戡亂。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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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看到我們的國會殿堂與立法委員在立院打打殺殺

你可以看到我們的教改政策與一綱多本下一代無所適從

也許你會說,這一切跟解嚴有什麼關係?八竿子打得著嗎?
那你真是政府黨政教育下的優秀份子,被文宣及政治手段策略謀略蒙蔽了而不知。

台灣的政治制度、民主制度、法律制度、社會風俗、治安環境,
從什麼時候變成了現在這個樣子?從什麼時候開始?從什麼口號開始?從什麼字眼開始?

    我竊言:民主民主,多少邪惡假民主之名公然為之?

再從大法官釋字第535號解釋出爐之後,台灣的警察都在幹什麼了呢?
你可以看到我們的治安環境與人民保母變成了東亞峱種。

    不打老虎打蒼蠅,混吃等死保平安。 - 真真實實是這樣沒錯。

那麼,以前中華民國在台灣的警察是怎麼樣的?
遙遠的警備總部時代,那時的我們應該還在吸奶嘴,還沒到打手槍的年紀。

前人說那時的警察當滿一個月的可以抓去關,
當滿一年的都可抓去槍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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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到打手槍的年紀所以我不懂,但是我記得白色恐怖的年代
媽媽告誡我:出門不要亂說話,看到警察杯杯要問好。

那時候李思科是持槍搶銀行第一人,路上也還沒有所謂的飆車族或拒檢逃逸,

李思科從捕獲到三審定讞到執行槍決一共是33天,後來的司法制度沒這麼高效率過。
路上敢有飆車族就在前方鋪鐵鍊,過去瞬間拉起來全部摔的頭破血流。員警不用負責。

    這就是秩序。  雖然是有點僵化的秩序。

現在行政院內政部警政署的時代,我打手槍也帶著槍出門。

我看到警察抓重大要犯之前要對空鳴槍,回去要寫3000字的用槍報告。

我看到警察面對青少年械鬥不敢掏槍或有任何作為,同時還要小心自己的槍被奪。

我看到警察開槍擊中拒捕逃逸的煙毒通緝犯,法官判員警過失傷害賠償新台幣60萬元。

    這一切只為了四個字,「比例原則。」

青少年A持西瓜刀砍殺青少年B,員警開槍制止,法官說:你違反了比例原則。
刑事責任過失傷害、瀆職,民事責任傷害賠償,最後還要送你行政處分一大過。

    最後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將你免職。  因為你是政府的執法者,也是替死鬼。

青少年怎麼辦呢?  感化教育還沒落實,就責付監護人帶回去管教。 
後續的社會問題由警方處理,處理的代價與成本由社會大眾承擔。

我看到警察面對飆車族橫行新竹街頭,請善良民眾夜間改道而行。

我看到立委帶頭衝撞地檢署大門,現在要被尊稱為英雄。

我看到大法官帶女記者到MOTEL借廁所,沒什麼,反正立委也帶女秘書去飯店談公事。

    這就是所謂的民權高漲,民意至上。立委民代才是有牌流氓。還分區及不分區。

我看到有人說警察的薪水是他納稅賦繳出去的,他不擔領國家給他的薪資。

國軍用二次世界大戰的舊武器在保國衛民,政府開創股市讓大戶坑殺散戶,
王又曾是千億呆帳大戶,那你你說你沒有受到這無能政府的一丁一點好處?

    這就是我們的公民水準,社會共同體的意識薄弱。

我還看到太多太多…太多太多…

    這就是矯枉過正的民主。  在三萬六千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發酵。

你不可不知道的台灣,哎…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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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Blackjet 163.29.165.236 發表hc23 :好文耶 推推..                                             07/04/04
→ kane :管他那麼多 有錢過日子就好了                               07/04/04
→ RLO :黑傑的文筆真是越來越好了 (大心)                            07/04/04
→ keldon :路人經過有感推~                                        07/04/04
→ Blackjet :RLO葛格不嫌棄啊..( ̄▽ ̄#)﹏﹏                       07/04/04
→ AlexForce :黑傑說的真實在...                                    07/04/04
→ psilons :原po是左派 XD                                          07/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