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ntelink (其實我喜歡男生...) 站內: TeamAslant
標題: Re: [公告]最近
時間: Thu Nov 30 12:00:12 2006

※ 引述《argama (叫我導演!?)》之銘言:
※ 引述《HanTian (囧rz←→st囧)》之銘言:
> 直接來回文好了,先說我的立場是絕對的不客觀,因為我是以當地居民
> 的立場來陳述我的感覺。
> ※ 引述《argama (叫我導演!?)》之銘言:
> > 所以灑油就是對的?
>  絕對不對!
> > 很抱歉這種幫自己無法行為正當化的理由我無法接受。
> > 這種作法就跟恐怖份子做法跟想法一樣,因為我今天沒有被承認/尊重/達到我的目的
> > 所以我對這些大國所有人民不分青紅皂白的報復,最好的例證就是911,大規模的殺
> > 害無辜人民,不但讓美國人民恐懼,也造成西方世界的震撼。但是結果呢?
********
> > 到想要的嗎?我只看到小布希成功的又連任了。
> > 再來看看這些灑油的居民。
> > 你不喜歡這些飆車族/車友/路過的民眾,他們太吵/太快/太OOXX,現行還有法律制裁
> > ,就算只是來取締作秀好了,警告意味會沒有嗎?難道沒有人可以去找民代或是有認
> > 識議員去找議員對警方施壓嗎?一定要用這種一次把所有人害死的手段嗎?因為吵就
> > 可以這樣做,那我可不可以因為隔壁小狗再叫就把它毒死/打死?反正我去抗議投訴
> > 也沒用啊!這樣對嗎?違法就是違法,錯就是錯,會有法律定出來就是要人民用正確
> > 而且合理的方法去制裁這些人,而不是自己動私刑,不要跟我說法律有沒有用,會用
> > 的人是利用法律來玩人而不是被法律利用被玩!也因此自己動手灑油來讓飆車族/車友
> > /路過的民眾遠離這條路這個方法本來就是錯的!
>  找警察不是沒做過阿,但是結果呢?相信之前每個禮拜白天在106的叉路口,晚上
>  在石碇交流道都有設臨檢站大家都還記得吧?但最後為啥不了了之?很簡單,因
>  為當地居民不夠力,所以在議員的強大壓力下撤了,試問,我們當地居民還能仰
>  賴所謂的公權力嗎?
所以就這樣放棄不爭取?

這我更無法認同。
很多東西本來就是要靠自己爭取的,就這樣放棄掉誰還要幫忙爭取?自願作弱勢族群
嗎?弱勢為啥會是弱勢?沒有爭取!公權力不能仰賴嗎?標題殺人嗜血的媒體是做啥
用的?真的都沒方法了嗎?只能用"不能仰賴所謂的公權力"一句話解決嗎?不能仰賴
所謂的公權力開始灑油亂槍打鳥,這跟恐怖份子的"無法依賴其他人只能靠自己"所展
開的恐怖攻擊有啥差別?到最後帶來的是啥?有帶來真正的利益嗎?帶來的除了讓美
國的總統繼續連任之外還有帶來啥?替全世界帶來不便有達到他們的目的嗎?同理,
當地居民這樣做真的能改變啥嗎?

就算靠灑油讓大量車隊的車再那邊摔掉把名聲傳開把飆車族嚇跑,難保一般觀光遊客
不會成為受害者,連觀光客都不來了當地一些賣名產賣小吃的不就喝西北風?這種結
果不是大家所樂見的吧。
> > 再來說說無辜的概念。
> > 居民本來就不希望被吵,除了白天正常的車流量經過之外也不希望晚上或是有大量車隊
> > 經過所造成的噪音,他們是我們路跑的犧牲者。但是可以因為這樣就來灑油造成更多人
> > 的危險把更多人拖下水嗎?冤冤相報何時了?到時後有人受不暸去在那邊埋伏錄影當場
> > 人贓俱獲,對大家都沒有好處!去路跑的人在當地民眾的聲望變更低就算了,我們對當
> > 地居民的觀感也會更下一層樓,這樣會比較好嗎?也不要跟我提啥戰爭的"附帶損傷"!
> > 一來我們不是再打戰,二來這種抗爭不是可以用戰爭的大義混過去!大義跟戰爭的規則
> > 在這邊根本就是狗屁不通!也不要跟我說沒人是無辜的這種話,這種話聽了只會讓我覺
> > 得是基督教來傳教或是那種三流的動畫電影中才會出現的東西。- -"
> > 最後更不要說是因為有我們他們才會灑油blahblah,辦法多的是為啥一定要用這種連無
> > 辜路人都牽扯進去的辦法?
> > 解決辦法?
>  當然會有無辜受害者,這是我不能否認的,我也不想把這件事正當化,因為連我
>  自己也都可能是那個受害者。
> > 除了騎士約束之外,當地民眾就沒有解決辦法?有阿!警察找來後找蘋果找媒體,反正
> > 媒體最會掰故事,要他們來把在那邊路跑的人妖魔化相當的簡單,故意把新聞鬧大鬧到
> > 警方不得不重視,順便找警察最討厭的的議員委員過來幫忙做秀,我就不相信警方還會
> > 虎頭蛇尾,鬧越大警方壓力越大相對的更要來取締,這樣還有人想來跑嗎?跑三個彎一
> > 個警察,五個彎一個臨檢哨,警察可以開罰單賺業績賺到手軟,居民又相對可以得到安
> > 寧,這樣下來保證不到一個禮拜車隊通通走光光!問題是我怎麼沒看到有居民肯這樣做
>  上上一段解釋過了,而且基本上石碇.平溪.坪林的警力夠這樣社哨嗎?況且不要
>  忘記,真正讓人討厭的"飆仔"甚至有公然挑戰過公權力的行為,更不用說他們的
>  後台多硬了吧!
參看前面,基本上就這樣放棄那永遠都不會備受到重視。
> > ?只靠灑油是有用嗎?那邊又不是只有車隊在跑,這那邊的老爺爺老阿婆就不會騎車經
> > 過是吧?壓到油不要說他們有沒有那個技術救回來,光是倒車能不能把車牽起來都是問
> > 題!更別提壓到油打滑後他們會變怎樣!自己的權益有其他正當方法來保護,為啥一定
> > 要用這種損人又不一定利己的方法?抓不到?到時候看哪幾個車隊火了聯合起來去那邊
> > 徹夜埋伏錄影抓人,我不相信沒有抓到的一天!抓不到?跟要不要給警察壓力一樣是肯
> > 不肯做的問題而已啦!犧牲品?這也要看你要不要乖乖的做犧牲品!辦法這麼多不用一
> > 定要用不合法又損人又不利己的方法,這根本就是扭曲自己的想法幫自己的非法行為正
> > 當化!
> > 最後我想說灑油這方法真的是一種非常笨的行為,今天出門的車有哪幾輛是真正完全原
> > 場?把警察找來施壓力過後開始抓超速抓改裝,還有多少人會去那邊?改裝車閃都來不
********
> > 想辦法給壓力而已,我不相信那邊的居民真的就是啥大官都不認識,也沒辦法找到半個
> > 民代議員委員的來幫忙,而是採用灑油這種不管路上有啥人一起拖下水的方法!而且這
> > 種方法跟恐怖攻擊一樣只能自己幫自己的行為合理化完全的沒有正當性!跟去那邊騷擾
> > 當地居民安寧的飆車族有兩樣嗎?更糟糕的是他們還造成了其他人的人生安全生命財產
> > 的損失!正當性在哪裡?合理性在哪裡?我看不到。我只看到以暴制暴以及在一個民主
> > 法治國家內動用私刑的群眾。雖然台灣稱不上是先進,但是這種行為在一個法治國家內
> > 根本就不應該發生!又不是沒有管道處理,也不是沒有辦法施加壓力,為啥一定要用這
> > 種方法?
> > 灑油咧....
> > 那下次騎車的人會不會騎車看到居民就灑王水丟汽油彈報復?這樣子一點意義都沒有!!
> > 不會用正當的方法解決問題找出問題的根源再哪問題永遠都不會被解決。-_-
>  我也知道沒用,我也不贊成,只是我能體會為啥要潑油的心情。
>  另外您剛剛的推文有提及到子女,基本上這是個很無奈的現實,在這個現實的環
>  境下年輕人留在山裡幾乎是少之又少了,留下來的只有這些一輩子務農的老人家
>  以及離家打拼那些年輕人的子女,這兩個族群的人又偏偏是最弱勢的族群,加上
>  本來的人口數就少了又更加弱勢。
所以大家都出門打拼完全不顧家裡?不會吧?都沒有稍微孝順點的人肯幫忙解決問題
嗎?離家打拼累積的人脈那些通通幫不上忙?不可能吧?肯不肯幫忙肯不肯做的問題
罷了。要把事情鬧大不用留再當地吧?出外地尋找人幫忙不行嗎?外面才好找人幫忙
吧?住在那邊要找人還找不到呢....- -a

>  我這篇文章沒有要把這件事正當化,我只是希望大家能體諒,至於該怎麼做能怎
>  麼做?我相信當地的那些老人家知道的方法他們也都已經試過了,可是偏偏都無
>  效,所以他們才會做這最後最不得已的事,不諱言,我也曾經打過電話報警請警
>  察先生來處理106外環道的飆車,可是深坑派出所的警力就那麼多而已,所以也只
>  能短暫的維持個半小時的安寧,之後還不是一樣,這當然不能責怪警察,畢竟他
>  們還有其他該做的業務不能一直守在那。
>  我想,除了我們自己小心跟多體諒之外在所謂的"飆仔"還存在,公權力依然被他
>  們的後台給壓制的情況下這種情形是無法改善的。不過我們是否也該檢討自己所
>  謂的"車友"在路上的行為跟那些"飆仔"有啥不同?
>                                               不客觀的"曾是當地居民"阿胖

基本上,灑油這件事不管怎麼說就是不對的事,就算是弱勢也不能用這種損人又不利
己的方式來做,更不能說這是唯一的方法。不然今天社會上大家都來自力救濟那還得
了?因為公權力不彰因為法律blahblah,有心想要改變的人是不會受到這點挫折就放
棄,不久前的報紙也有報一個老榮民自己修法律跟政府打官司取得自己應該有的錢財
,他說這是他人生的最後一仗,而且他要拼贏。這位老榮民都可以這樣了,只靠著自
己跟一個律師的幫忙,為啥當地居民就不能聯合起來?最後不得已的事?真的要這樣
搞這種害人的方法?很抱歉只要一牽扯到人命再怎樣不得已都是不應該為之。先不要
提因果報應,光是相關的法律刑責就吃不完了,就算理由在正當,出了事一切都不一
樣。今天是還沒出啥大事,要是某個後台硬的人壓到油摔車出事先鬧上新聞的話呢?
到時候對誰傷害最大?肯定不會是這個後台硬騎車的人,因為路上本來就不應該有人
去灑油,屆時有多少理由通通都不夠用,因為出事情了。到時候不但有人受傷進醫院
,試問其他試問外縣市的人對當地居民的觀感會變成啥?要是死人在新聞媒體的渲染
下更會變成啥?

要抗爭不是這樣抗爭,這樣只會帶來更多的傷害跟誤解。
真的用到這種方法時,帶來的只有創傷跟對雙方都不好的結果。

今天有著無限大力量的PTT鄉民可以利用,不會BBS也有可以讓你輕鬆操作利用的媒體
給你使用,但是卻要用自力救濟的方式來爭取自己的東西達到一個不好的結果,我認
為這基本上根本就是不可行。雖然說絕望的人會做絕望的事,但是今天真的就這樣絕
望了那永遠也沒有希望更不會有機會,這樣下去只是一個無止盡的循環而已,就算結
束這循環帶來的結果也不會是大家所樂見的結果。

我承認我也不客觀,但是不用用騎車人的角度去看從別的角度去想就覺得這不會是一
個可行而且是逼不可以所以才要去做的方法。再真的要用這種方法前,先想想有沒有
其他的路吧。


我是要出來聲明一下的...
我在我第二篇主文的第七句推文上有聲明 "我並沒有說灑油的居民是對的" !!

其他的容後詳談...
我找時間看完這些好文!!
看到為了這些弱勢族群發的文...
確實很令人感心...

就如同全國電子般的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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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intelink 211-20-60-68.HINET-IP.hinet.net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