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volution (瞄僵殺仁挖<---瞎洨) 站內: TeamAslant
標題: Re: 國道三號驚魂記
時間: Sun Nov 12 00:58:29 2006
※ 引述《Blackjet (總是認錯人 XD)》之銘言:
> 雙方先不要和解,到交通隊簽和解書的時候請對方要準備好現金
> ”現拿現簽”最穩當
> 如果對方有保第三人責任險就另當別論,這種情況保險公司都應該會阿莎力的賠
> 目前你們雙方只會有各自的筆錄以及對方的號牌&姓名、聯絡電話
> 在交通隊看過不少例子:
> 和解書先簽了之後,只付一部份錢說其他的改日再付
> 然後手機就聯絡不到人了......
> 然後警方也不能提供對方的身家資料給你... Orz
> 還好老總有把車頭打偏,人沒事就好
> 車子修好之後感覺還是拿去賣吧 XD
目前情況是~明台保險公司已經去看過車子了~也很啊殺力的說可以賠到20萬~
因為鈑金廠也很阿莎莉的估到23萬~而對方保險也只有保了20萬~
鈑金廠告訴我~他有多估~這樣才可以要他賠到底~
這台車子修好以後應該還是這樣慢慢開~但是我也有點擔心~
如果後葉子板必須要用鈑金的方式鈑好~哪我應該會拿18萬現金~
其中兩萬就當鈑金廠的佣金~然後車子把牌賣掉~全部的錢拿去買HONDA LEGEND
給我爸開~當然要再貼個20萬左右~
或是直接把錢留起來當我喜美八代的頭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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