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cperson (兩個人比較爽...XD) 站內: TeamAslant
標題: [轉錄]第三屆機烤會賽事規章 2004.06.09.0008
時間: Wed Jun  9 00:55:04 2004

※ 本文轉錄自 [ACTIVITY] 看板

作者: Deimos (鬥將.戴摩司) 站內: ACTIVITY
標題: 第三屆機烤會賽事規章 2004.06.09.0008
時間: Wed Jun  9 00:09:24 2004


        修改或新增部分將以黃色字呈現

零,機烤會以車友交流同樂為目的,設置賽事體驗之目的為提供車友一安全之場地
    進行技術之切磋,藉此提倡正確摩托車運動之風氣。

一,參賽選手需年滿 18 歲,且身心健康並經公立醫院檢查合格可參加劇烈運動者,

    現役 TIS 車手僅能報名車手表演組與耐久賽

二,參賽車輛須遵守場地規定,照後鏡,中柱,側柱,車牌,燈具或其他易碎物需以
    膠布貼覆或拆除或固定。另外現場驗車時若有任何須拆除或需以膠帶貼覆或固定
    之部份,請遵守驗車人員之指示,凡違規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不得申訴。

三,A.
    所有參賽選手需具備完整個人安全設備,最低限度需具備全罩式安全帽,厚長袖
    衣褲(厚度達2mm以上),機車騎士用不露指手套,包覆腳踝之鞋子,護膝及護肘
    。參賽選手全身除脖子外不得有未遮蔽之部份。違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不得申
    訴。

    手套材質必須為皮質。褲管管口於坐姿時不得高於腳踝。

    B.
    若選手之護具為

    「摩托車競賽用連身皮衣」
    
    上半身為「摩托車競賽用半身皮衣,護具衣」而下半身為「摩托車競賽用皮褲,
    護具褲」之任意組和

    者,則不受三之A所規範之衣褲厚度之限制

    C.
    若選手穿著「摩托車用長筒車靴」者,則不受三之A所規範褲管管口高度之限制

四,每位選手報名費用為 700 元(已包含活動費用 400 元與參賽費用 300 元)。
    每位選手最多能自所有賽事中挑選兩種賽事報名參與

五,每位選手可攜帶兩位 pit crew 進入 pit 區協助維修,以及一名 team girl。
    人員名單於確定擁有參賽權後再行登記。

六,本次賽事共分九種,
    甲,2T 檔車輕度改裝組
    乙,4T 檔車輕度改裝組
    丙,2T 速克達輕度改裝組
    丁,4T 速克達輕度改裝組
    戊,檔車無限改裝組
    己,速克達無限改裝組
    庚,重機體驗組
    辛,車手表演組
    壬,耐久賽

    甲、乙、丙、丁種類賽事參賽限制:
    1. 限制排氣量 155c.c.(含) 以下之國產車輛
    2. 改裝項目限制:
        除下列引擎項目外,其餘引擎項目不得改裝
            化油器,口徑不得超過原廠設定化油器口徑 2mm。
            缸徑,但排氣量不得超過原廠設定值 5c.c.。
            進排氣拋光
            排氣管
        其餘改裝項目(包含懸吊,制動,傳動)不限

    戊種賽事參賽資格僅限制需為二輪跨坐打檔摩托車,其餘不限

    己種類賽事參賽資格僅限制需為二輪速克達,其餘不限

    庚類賽事限制需為排氣量 249c.c.(含) 以上車種參加

    辛類賽事參賽資格僅限制需為二輪摩托車,其餘不限

    以上賽事以一人一車為報名組合,賽事過程中不得更換選手及參賽車輛

    壬類賽事參賽資格僅限制需為二輪摩托車,其餘不限

    以上賽事以兩人一車為報名組合,賽事過程中不得更換參賽車輛

    各種賽事參賽車輛皆不得使用市售汽油以外的燃料

    比賽車輛驗車將採選手交叉驗車及主辦單位驗車人員並行制。若現場驗車後
    經賽事組組長決議需更換組別者,不得異議。若於比賽完畢後,前三名選手
    所使用車輛不符合該組標準且經查驗證實者,將取消資格,名次由下一排名
    選手依序遞補。

七,比賽方式,

    甲、乙、丙、丁種類賽事招收兩組,每組人數 15 人,採一選手一車搭配制,
    比賽途中不得更換選手或車輛。

    戊、己、庚、辛種類賽事招收一組,每組名額 15 人。採一選手一車搭配制,
    比賽途中不得更換選手或車輛。

    壬類賽事招收一組,每組名額三十人(十五組),採兩位選手一車搭配制,
    比賽途中不得更換車輛。

    若報名人數超過各組名額上限,將採抽籤決定參賽組別。

    上屆機烤會各組冠軍,得於同車種賽事(速克達或檔車)享有一保證參賽名額
    。說明如下:
        a. 若上屆檔車組冠軍於本屆報名甲種及丙種賽事,則於甲種賽事享有
           不必抽籤直接取得參賽權,而丙種賽事則需參與抽籤。
        b. 若上屆檔車組冠軍於本屆報名甲種及乙種賽事,則可選擇於其中一種
           賽事使用參賽保證名額,而另一種賽事則需參與抽籤。
        c. 若上屆檔車組冠軍報名甲種及乙種以外之賽事,則皆需參與抽籤。
    速克達組冠軍亦然。
    耐久賽冠軍需與上屆同樣選手之組合方可使用此保障名額
    此項規定有效對象包含上屆檔車組(甲種),2T 速克達輕度改裝組(乙種),
    4T 速克達輕度改裝組(丙種),速克達無限改裝組(丁種),檔車耐久賽(戊
    種),速克達耐久賽(己種)以及泛用車組(庚種)賽事冠軍。

    甲、乙、丙、丁種類賽事採取【預賽—決賽】兩場制,圈數為【10圈-15圈】。

    戊、己、庚、辛種類賽事採【決賽】一場制,圈數為【15圈】。

    壬種賽事採【決賽】一場制,決賽 1.5 個小時不間斷進行。

    排位因無計時裝置,採抽籤決定起跑位置。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種類賽事採靜態起跑,入場先行三圈暖胎圈,
    暖胎圈後排定位,靜待旗號起步。

    因無燈號裝置,起跑採揮旗方式。主旗手於起跑前將高舉方格旗,並於空中揮舞
    五圈後向下揮動,起跑開始。

    戊、己種類賽事採 2T 4T 混合競賽分開記名。

    壬種賽事,檔車起跑採利曼式起跑,不得電發及踩發。速克達不限制發動方式。
    賽事滿 30 分鐘前需至少交換選手一次,全賽事過程中共可交換選手四次,可進入
    pit 區進行加油兩次。

    從進入 pit 開始起算後,選手交換時間不得超過一分鐘,加油不得超過五分鐘。

八,車輛行經 Pit 區時,時速不得超過表速 40KM。

九,旗號規範

    方格旗:比賽開始與結束

    紅旗:若賽事進行剩餘圈數逾五圈時,出紅旗表示比賽暫停但將重新開始
          若賽事進行剩餘圈數為五圈(含)以下時,出紅旗表示比賽中止並結束

    藍旗:前方車手落後後方車手一圈,需立即讓後方車輛超越

    黃旗:前方路段危險,保持目前排位前進,綠旗出現前禁止超車

    綠旗:危險路段結束,可以開始超車

    黑旗+選手號碼:選手遭大會禁止出賽,需立即返回 Pit 區

十,違規事項及處罰

    1. 選手參與未報名之賽事,取消所有參賽資格
    2. 選手使用超越該場賽事規範之車輛參賽,取消該場賽事資格
    3. 選手有蓄意干擾賽事進行之行為,取消所有參賽資格
    4. 選手有蓄意干擾大會運作之行為,取消所有參賽資格
    5. 賽事進行中,選手不得有蓄意攻擊其他選手人身或車輛之行為,若經發現,
       即取消所有參賽資格並立即出場。
    6. 賽事進行中,選手並非因下列狀況而行駛出賽道並取較短路徑回到賽道者,
       將於下一圈處以 pit through。若發生時間為最後一圈時,則最終名次降一位。

       上述內文中所謂狀況包含「因前車突然切線或關門而導致無法前進」,
       「車輛故障」,「車輛轉倒」等狀況

    大會保留最後裁定權

十,若賽事進行中或賽事結束後,選手或選手之 pit crew 對疑似違規事項,可直接
一  向大會檢舉。

十,甲、乙、丙、丁、戊、己、辛、壬種賽事之第一名之選手,將頒發獎牌與獎品以資鼓勵。第二,三名之選手,將頒發錦旗與獎品以資鼓勵。

    庚種賽事前三名之選手將頒發獎品以資鼓勵。

    若參賽選手不足十一人而滿足六人以上,取前二名選手頒發獎牌與獎品以資鼓勵

    若參賽選手不足六人而滿足兩人以上,取第一名選手頒發獎牌與獎品以資鼓勵

十,本規章若有不夠詳盡之處,主辦單位將即刻更改,並以最新版為主。更改後將會通知
三  所有已報名之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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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Deimos 203-203-100-245.cable.dynamic.giga.net.tw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