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xkalob (熱血高校 卡樂B) 站內: Talk
標題: [閒聊] 勞工跟雇主問題
時間: 2011/08/31 Wed 01:09:09
借問一下有相關法律背景的偉大車友們...
雇主 我老爸
勞工 師傅
師傅服役20年 日前因病住院(非關職業傷害)
家裡也沒工作給師傅做就沒繼續請了
結果師傅告我爸 要求要遣散費? 還是退休金的
可是20年來 薪水都是依照公司收入比例 發放給師傅 沒有固定薪水
20年約支付1千多萬
依照勞工新制來說 必須支付給師傅22個月的薪水 約60多萬
可是要支付這筆錢 必須是以員工的身分才算數?
因為20年前也只是口頭答應 薪水也是照比例發放
20年來的薪資都有記錄記載 但沒有師傅簽名
所以請教法律背景的偉大車友 這題該如何解?
勞工新制有追溯20年前嗎?
如果追溯20年前 當作師傅是員工 設薪水3萬5
領走一千多萬 師傅是否該歸還 其餘多領的部份 算起來應該有2~300萬吧
雇主再支付退休金or遣散費?
麻煩了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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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dify: rxkalob 於 2011/08/31 Wed 01:23:11 修改
→ vic 推:印象中員工超過4~5人才需要符合勞基法 就看公司的大小啦 11/08/31
→ idome 推:5人以上才需要勞健保,勞基法就算只有1員工仍須遵守 11/08/31
→ idome 推:1樓記憶的4~5人應該是指勞健保的部分 11/08/31
→ idome 推:另外此解可以從是否有正式聘僱關係下手,建議找律師談比較好 11/08/31
→ idome 推:只是打贏了,對原PO老爹長久而言並不一定有好處就是了 11/08/31
→ rxkalob 推:我爹不懂..所以 也有遵守 勞健保都有幫師傅加 11/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