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uwusasa (嗚嗚沙沙) 站內: Talk
標題: Re: [閒聊] 不必要的興趣?! (文章冗長請見諒)
時間: 2010/11/22 Mon 07:59:38

※ 引述《tsaihhj (SS900好騎耶...)》之銘言:
> > 而不是丟句"男方要女人的幸福打算",
>      ^^^^^^^^^^^^^^^^^^^^^^^^^^^^^^
>      昨天我很認真的問我女友,婚後的家用花費,是不是由我的薪水全額支出
>      她是很撒嬌跟我說"沒有啦",但卻也沒說到她的薪水也會貼補家用之類的話
>      不過我立即表態說,如果家用支出不共同負擔,即使結婚了我也會放棄這段婚姻
>      我一說完,我女友面有難色,不過她心裡真正怎麼想我就不知道了

呃……
我覺得似乎有些太坦白了些…
很多事情不是光是論之以理就有用,
也可以動之以情,尤其女人還是多了點這些東西。
不過有意無意的試探倒是不在此限就是了…

> 昨天我又跟我女友談了一下,不過過去的事不談了,談的是未來的事
> 1.關於兩人的全部薪水,攤開共同規劃,但各自保管,如果可以婚後不變
>   並於下次領薪前,檢查對方存款結存有無低於目標值
>   如因無理由而存款結存低於目標值,一律轉由對方保管存款(年限一年)
> 2.重點:一定要給我買重車,除非我自己不想買了
>   女友說我如果薪水高的話,就可以早點買;薪水不高的話,就等久一點
>   (我女友還補說有結婚再等一下,有養小孩再等一下下
>    有買新汽車再等一下下下,有買房子再等一下下下下這樣,要等多久也不知道
>    原本我還提議等五年就要買重車,沒想到我女友不認同,覺得我這樣很自私
>    現在我還在想該怎麼說,不然照那樣子我真的會等到老騎不動時才能買)

因為這不符合她的價值觀啊。當然要延。
總歸一句話,自己的東西有些是可以堅持,有些可以妥協。
有些事情可以說出來,就像喇低賽一樣,有些事情可以偷偷做。

別把話說死,這樣的轉圜空間就不大了。

> X.薪水較高者,其薪水應負擔家用比例較高,其作法如個人所得稅的課稅方式
>  (這一點我還沒跟我女友說,因為以目前來說對她較不利)
> 我主動開口跟我女友討論上面事項,她有點被我嚇到
> 因為她覺得我都是說說而已,而這次我自己主動說出
> 並且還要立書簽字,我女友還真的嚇到覺得沒有必要這麼認真
> 但我這次真的被刺激到,也想了很多才決定這樣做

這樣算是一針見血,只不過太老實了些。

只不過如果從對方的立場而言,反而結婚是一種負擔的想法會不會嚇退對方。
一個人過的好好的,為什麼要因為結婚而增加負擔?
除了愛之外,還有沒有其他的吸引力存在?可以好好想想。
基本上,沒有人會做對自己不利的事情,除了某些人跟某些狀況之外。

我個人是覺得,可以緩步慢慢實踐,沒必要立即行動,
價值觀是慢慢相處後磨合出來的,不是一起約定是什麼就是什麼。
好的是,如果真的實踐,對你們雙方都有提升加溫的效果。
壞的是,會嚇跑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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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wuwusasa 112-104-120-163.adsl.dynamic.seed.net.tw 發表oldman3 :我覺得這位先生的建議很明顯是一路走過來的精驗談 XDDD    10/11/23
→ oldman3 :原PO不妨參考參考                                       10/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