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eric34 (我是果果~) 站內: Talk
標題: [問題] 請教關於車禍賠償事宜
時間: 2010/07/10 Sat 00:55:45
唉...在上週三與人發生事故
我簡單的描述一下事發經過,事故板我有po一篇比較完整的
現在卡在下一步不知該怎麼做才好
我在趕時間時在直線從對方後面撞擊,當時是我沒注意且煞車煞不住,責任在我沒話講
當下有報警且保持現場,等救護車來對方先上車,我隨後與警察才到醫院
等對方看完醫生後,我們一起到事發現場騎車到車行維修對方機車
維修的費用就當場付清
隔了五天,也就是這週一,對方太太主動打來希望當晚約出來見面洽談
我大約七點半到對方住家附近,對方表示說已經看過醫生,但胸口仍有痛
這部份是在馬偕做X光檢查且在週五有複診,醫生都說沒傷到骨頭,判斷應一兩週會好
對方當時是希望我找點中藥給他進補,一來我對中藥不熟,二來真的太麻煩
我直接拿出預先準備好的3.6k紅包金額給對方,隨後去領現金與對方交換他的醫療收據
因為我說我想用強制險申請理賠,收據的錢對方主動提說先付清較好
領完錢回來後,我相信對方一定有看過紅包且願意接受我的誠意
因之後對方也沒提及中藥的事,也說就今天能解決就好
看保險要申請缺對方的那些資料再跟他們聯絡可用寄的
不過我有提出是否寫個和解書對雙方都有保障
對方則說一點小事不用那麼麻煩之類,我就沒再堅持下去 (其實我想我若堅持和解書,最
後會變得今天這種情況)
總之,就那天的結論我覺得算是非常美好的
對方開心,我也能解決這件事,但事實不是如此
回到家後問了問強制險要申請理賠準備的資料
由於單據已在我這,現金先給對方,就不是用一般的方式申請
需要有對方的身份證影本,診斷書,和解書(需寫明和解金額)
今天中午打去給當事人先簡單的慰問身體康復程度後,之後我表明保險公司需這些資料
先跟對方要個地址,我打算把和解書電腦打好寄給對方
到傍晚對方的太太(上次人還不錯)打來詢問我申請保險為什麼要那麼多東西
她的意思是只要診斷書就好,我則是委婉說明我詢問過保險公司數次的答案都是如此
有需要我也能提供電話,但對方不肯
到最後她覺得我做事不甘不脆,說我如果堅持要這些資料,那她先生胸痛也還要持續觀察
這通電話最後我則是一直在不好意思說那後續再看看...
以下想詢問...
1.我姿態還需要再放軟嗎?...
我知道整件事絕對是我責任較重(應該差不多100%了)
不過過完今天覺得好像不該繼續這樣下去
2.請問若最後事情橋不定
上到法院或調解委員會(應該頂多只到調解委員會)
想請教,關於對方要求的醫療費用,是否
(1)只認定健保醫院診斷出的結果,非健保(如國術館)醫院不列入參考
(2)醫生診斷出的結果若還有其他疑慮也可做其他相關部位檢查
但也僅限於判定有可能涉及的部位才有效(如此次車禍完做個全身癌症檢查之類..)
不知我這樣認定是否有誤?
3.當時因沒寫和解書,我想我再怎樣堅持寫和解書也只是把今天的情況提前上演
請問是否能用電話錄音方式,證明對方收過紅包且同意此次事件告一段落
不知道這種證據是否能當實際有力的證據? (記得有種說法是未告知錄音其實是無效)
還有另一個情況,我從事發當天到現在,每次與對方來電、前次約見面談和解、以及在
見面處附近提領現金...等,這些詳細情形都有做紀錄
也就是說這些流程雖沒有旁人能證明,但我本身在說明時看起來能義正嚴詞
且盡量無前後矛盾之處,這一點在調解委員會或法院會有效嗎? ~"~
還是說沒有和解書就代表私下有往來就是無法證明?
誠信原則可以這樣套用嗎? @@"
以上,謝謝...
雖然對方醫療費1.2k說少不少,經過今天這樣我也不太想請了...
還是說以後發生事故都全權交給保險公司來負責就好? Q_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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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seric34 從 111-240-133-126.dynamic.hinet.net 發表
→ idome 推:沒和解書就都有後續牽托的可能,有保險就給保險公司處理最好 10/07/11
→ lovebean 推:既然他們這樣 我覺得你就認賠 簽好和解書就好了 10/07/11
→ lovebean 推:不要在想保險理賠了 不然拖下去 不知道會搞出甚麼事 10/07/11
→ lovebean 推:剛剛才看到你文章最後面那兩句 其實差在麻不麻煩 和道義 10/07/11
→ lovebean 推:問題 找保險公司處理對你而言很方便 但對方會覺得你沒誠 10/07/11
→ lovebean 推:意 沒道義 不負責等等觀感 親自處理又麻煩 個人取捨囉~ 10/07/11
→ seric34 推:樓上你說的我懂 Q_Q 我先等後續吧,科科 10/07/11